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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酒店遭偷3000元 关门搜贼时母亲遭咬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6日02:51  重庆时报
男子在酒店遭偷3000元关门搜贼时母亲遭咬伤
左先生的母亲手指被一老翁咬破 本报记者 蒋炀 摄

  本报讯(记者 蒋炀)昨日,左先生与家人在江北观音桥一酒楼办酒席,不料随身3000余元现金被盗。因怀疑小偷还在现场,他与家人要求酒楼关闭大门,等候民警前来处理。而其余5家同时在此办酒的食客不满此举,双方发生争执,情急之下,一老先生竟一口咬伤左先生母亲手指。

  失主要求“关门抓贼”

  左先生告诉记者,昨日,自己在该酒楼给孩子办10岁生日宴,中午就餐之后与家人到吧台查看晚餐菜单,正在排队时,突然感觉被人撞了一下,随即发现裤兜里面装有3000余元现金的钱包被盗。

  左先生怀疑小偷还在酒楼内,报警后,他与家人立即要求酒楼关闭大门不让所有食客进出,等候民警前来处理。

  食客一怒咬伤失主家人

  据了解,昨天在该酒楼办席的除左先生一家外,还有另外5家,都是生日宴或满月酒。左先生“关门抓贼”的要求一提出,另外5家食客约100余人就纷纷表示不满,双方一度发生争执。此时,一名六旬老翁陈某欲强行打开大门出去。“你出去了就有最大嫌疑!”左先生年过七旬的母亲刘老太大声阻拦,陈某勃然大怒,抓起刘老太的手指一口咬去,将其大拇指咬破。

  民警:失主关门不妥

  ` 几分钟后,观音桥商圈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大门打开后,酒楼内秩序恢复正常。“按照国家法律,公民没有权力控制他人人身自由,而警方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也无权控制他人自由。”商圈派出所陈警官称,左先生与家人的做法不当,但他们可通过法律程序与酒楼解决钱包被盗一事。

  昨日,酒楼曹经理承认了左先生用餐期间被盗一事,记者看见,酒楼内未张贴任何提防小偷的警示标志。

  律师说法

  酒楼也应担责

  尹柱刚律师认为,根据时间与事件性质的界定,左先生与家人的做法并不属非法控制他人自由范畴,“所有在场食客及酒楼方都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

  同时,他认为消费者在酒楼用餐,酒楼应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并张贴消费警示,因此左先生的损失,该酒楼应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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