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鲁钇山 实习生 廖宇飞
昨日上午,湖南女子丁冬华站在了广州中院的被告席上,泣不成声。她被指控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并将母亲的尸体砍碎丢弃。庭审中,自觉罪孽深重的丁冬华要求法院对自己严惩。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丁冬华的亲戚和乡亲都认为丁冬华罪不当死。他们还向法庭递交了一份联名书,请求法院对丁冬华从轻处理。这份文件上,除了十几个人的签名,还盖了村委会的公章。
到底是怎么回事?
死亡之家
昨天的法庭上,丁冬华说,在家里,她得不到一点保护和安慰,对她很好的父亲和姐姐,或直接或间接地死在她母亲手里。
丁冬华回忆说,母亲谭丽(化名)本来不是爸爸的原配,她之前嫁过人,还生了一个女儿,那个女儿就是丁红华。1979年谭丽生下自己。大概在1991年前后,谭丽用毒药毒死了父亲,但出于种种考虑,当时没有报案,这让母亲更加嚣张。
稍后,丁红华因为读书等原因经常到谭丽的弟弟家里住,结果谭丽就到处说丁红华与小舅有男女关系,并且怀了孕。这话从母亲嘴里说出来,村里人都相信了。丁红华最后选择了自杀。
丁冬华说,就在这同一时期,自己也险些丧命。谭丽时常拿着刀追着她满村跑,声称要砍死她。有一次,她甚至拿来老鼠药喂丁冬华吃。
母女之怨
上世纪末,丁冬华结婚了,丈夫也是湖南人,距离自己家不算太远。可以过过太平日子了,丁冬华很高兴。
不想,母亲很快就跑上门来,大吵大闹,仿佛在自己家里一样横行霸道。面对这样一个蛮横不讲理的岳母,丈夫也没有办法,只得提出离婚。
丁冬华随后一个人南下广州,在黄埔区打工。这时,一个男子出现了,对丁冬华照顾有加。丁冬华没有多想,就和那个男子同居了。她知道,那男子是有妻室的人,但她不在乎。她不求任何名分,只是希望有这样一个人,能让自己感受到人世间一点点温暖。
接下来,她给那个男人生了一个女儿,那男人每个月都给孩子拿来抚养费。但丁冬华还是想自己打工,靠自己把孩子慢慢拉扯大。初为人母的她,洋溢着母爱,她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或许,见到孩子,她会好些?去年7月,她把母亲接到广州,希望她帮自己照看孩子,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
杀母碎尸
然而,谭丽对照顾孩子毫无兴趣,她的第一个要求是见孩子的父亲,找那个男人索要10万元钱。
丁冬华反复告诉母亲,自己已经破坏了人家的家庭,不对在先。对方每个月都给抚养费,这已经很难得了,不能再去找人家。为此,两人争吵不休。
7月26日上午,母女两人再次争吵起来。丁冬华催促谭丽回湖南,但谭丽没有走的意思。争吵中,丁冬华动手去拉她,谭丽当即暴怒,拿起刀满屋追赶丁冬华,一边追一边喊:“我要杀死你,杀死你就像杀死一条狗一样。”
丁冬华说,她本能地去抢母亲手里的刀,慌乱中,刀便砍在了母亲的脖子上……她说,当事她竟然冷静得出奇,推了一下母亲见没有动静,就去给在里屋哭叫的女儿喂奶去了。
丁冬华确认母亲已死,便拿刀分尸,然后抛弃。
同年8月18日,丁冬华被逮捕。随后,广州市检察院就此案向广州中院提起公诉。
判重?判轻?
昨日庭审中,丁冬华的辩护律师表示,丁冬华是在愤怒中抢夺母亲手中的刀致其死亡的,属于误伤,应该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她母亲脾气暴躁是本案案发的一个很重要的诱因,希望法庭酌情对丁冬华予以轻判。
然而,丁冬华不同意律师的辩护:“我自知罪恶深重,希望法官能够从重处罚我。”
丁冬华的亲戚和同村村民们都同意律师的意见,希望轻判。他们甚至为此写了联名书交到法院,上面还盖了村委会的公章。
死者谭丽的妹妹,无疑是昨天旁听席上眼泪流得最多的一个,联名书就是她带头写的。她说,谭丽害死丁冬华父亲和传谣言导致丁红华自杀的事情,都确有其事。“冬华是个好孩子,可惜遇到了这么一个母亲,希望法庭从轻判决。”
丁冬华的堂姐称,丁冬华在怀孕时,谭丽还拿钢锥扎她的肚子。丁冬华在湖南老家的前公公昨日也出庭了,他说,在丁冬华和他的儿子还没离婚之前,谭丽就经常上门打闹,最终把一对好好的夫妻给搅黄了,“那是一个怪人,没法和她好好说话”。
本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