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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上校军官诈骗300万元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0日02:25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郭玉红 实习生 陈国丽)一名谎称负责军事基地基建工作的“上校军官”,在一项号称2亿元土方工程的分包单位考察期间,脖颈上戴着80余克的金项链,酒席上划拳时还亮出满是刺青的胳膊,令承包人疑窦丛生并报警,“上校”王鹏、“中校”妻子邵群华和“工程总承包人”张廷军被警方缉获。4月9日,3被告人因涉嫌诈骗299.49万元,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受审时,3人异口同声称“我才是受骗人”。庭审持续了一整天,合议庭宣判对该案综合评议审定后定期宣判。

  诈骗工程保证金300万

  据公诉方指控,2006年8月,河南洛阳人王鹏和其妻邵群华持伪造的军官证,分别以某军事基地基建处处长“王召”和该基地财务处副处长“刘玲”自居,对外谎称有大量土方工程向外发包。二人与甘肃“奥博佳恒”建筑工程公司股东张廷军相识后,与时任该公司董事长的闫某签订了有关该军事基地一项造价高达亿元的土方工程总承包合同。随后,张廷军竟将合同标示的土方量和工程造价,大刀阔斧地修改成了“2.8亿元”的重大工程。并持此炮制出一系列“货真价实”的工程分包合同书、施工进场保证金函以及军事基地通行证、现场施工工作证、缴款收据等文件,从2007年3月至次年3月,先后骗取了15名来自陕西、青海、内蒙古、河南的农民工施工队缴纳的299.49万元保证金和办证费用。2008年3月24日,3人在呼和浩特市考察一分包工程量最大、缴纳保证金高达100余万元的分包方期间,“王召上校”和“刘玲中校”的言谈举止令对方疑窦重重,骗局随之被揭穿。

  3被告人相互推诿

  当天受审时,法庭在核对3被告人身份时,王鹏的累累罪行可谓罄竹难书:早在1976年,他就因犯流氓罪被判刑。1985年6月,重获自由不久的他再次因犯抢劫罪入狱服刑6年。

  3被告人依次接受讯问时陈述的第一句话高度一致,“我没有诈骗,我才是受骗人”。张廷军称:“王上校拿枪逼我篡改了合同,我才去负责分包的,300万元全交给王了。”

  轮到王鹏时,他对法庭讲:“我这人从不讲假话,坐了这么多次牢,在法庭上我是不敢撒谎的,我只拿过张廷军的5万元钱。”根据他的陈述,完全是张廷军为了利用自己掌握的有关基地工程的线索,诳着他们夫妇俩去骗人。被取保候审的邵群华是抱着4个月大的女儿赶来参加庭审的。她称当初办假军官证是图“到公园玩免费”,而被人介绍成“刘处长”也只当是为朋友帮忙,蹭吃蹭喝罢了,其他的一概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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