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面对在家中行窃的小偷,屋主对其实施了铁器击打,造成小偷死亡。昨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屋主王善怀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6月29日凌晨1时许,李某窜至凤阳县西泉镇居民王善怀家中行窃时,被王善怀妻子发现。听到妻子叫喊后,王善怀从隔壁房间赶来,持铁管击打正向外逃窜的李某头部,随后,将被打倒在地的李某用电线捆绑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干警处警将李某带至派出所调查。至6时许,李某出现异常,随即被送往临近的蚌埠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二三医院救治。
9月20日,李某经治疗无效死亡。凤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确认:李某系被他人用钝器类物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颅内出血死亡。在审理期间,李某家人与王善怀就附带民事诉讼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对王善怀的附带民事诉讼。(高建业 本报记者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