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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安置炸弹勒索8家酒店44万元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6日09:19  重庆时报
男子谎称安置炸弹勒索8家酒店44万元案开审
  去年12月17日晚,中天大酒店,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对酒店进行拉网式搜爆安检,并未发现爆炸物 资料图 王远凌 摄

  重庆时报讯(记者 胡晓 实习生 舒楚寒) 福建农民郑志明从上海打恐吓电话给重庆、广州的8家星级酒店,“不给钱就引爆装在酒店的炸弹”,索要共计44万元。昨日,郑志明在渝中区法院因涉嫌敲诈勒索(未遂)罪受审。 

  3天内敲诈8酒店索44万 

  去年12月17日晚,我市渝中区的渝都大酒店、重庆中天大酒店以及重百大酒店相继接到敲诈电话,来电男子操外地口音,称在三家酒店安放了炸弹,要求酒店于次日12点前,分别往指定账户汇入5万元,否则将引爆炸弹。三家酒店均立即报案,重庆警方迅速对三家酒店进行拉网式搜爆安检,并未发现爆炸物。 

  今年30岁的郑志明是福建人,曾经因犯职务侵占罪和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2008年5月刑满释放。检方指控称,郑志明出狱后游荡到上海。去年12月16日至18日期间,他利用IC卡,在上海的西藏中路、福州路公用电话亭拨打威胁电话,除重庆的三家酒店外,接到电话的还有五家位于广东的酒店。广州嘉逸国际酒店、广州建国大酒店、广州华夏酒店、广州凯阳酒店、广州文化假日酒店分别被索取4万到10万不等金额。 

  几家广州酒店接到恐吓电话后,均立即向警方报案,部分酒店还将全部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区。 

  重庆警方16小时破案 

  广东警方为引蛇出洞,让其中一家凯阳酒店先打2000元现金到郑志明指定的账户中。郑志明收到钱后,在银行ATM机上取出1900元。因为卡不是真名办理,他自以为天衣无缝。 

  2008年12月18日下午两点,郑志明再次到福州路的公用电话亭用IC卡致电重百大酒店“催款”时,却不知道自己早被警方跟踪追击。几乎同时赶到的上海市公安局110民警和重庆赴上海抓捕组民警将其当场抓获。此时距离重庆警方接警仅16小时。 

  庭上称父亲已患肝癌 

  因为郑志明认罪,昨日的庭审用了简化程序,时间仅20分钟。郑志明表情漠然,有点结巴地进行辩解——说自己给每家酒店只打过一次电话,没有“催款”;又说检方指控他向广州文化假日酒店索要10万元,其实他只要了4万。最后,他提到去年9月查出患肝癌的父亲,以及自己刚满5岁的女儿,希望家庭不要因此支离破碎。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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