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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受救灾精神感动自首 检察院建议减轻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6日16:14  新民晚报

  2003年,身为公司业务员的章华(化名)将客户单位一张未开提款人的支票套现后占为己有,随后逃往浙江。去年,汶川大地震后,终日提心吊胆的他被抗震救灾精神所感动,潜逃5年后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赔了全部赃款。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将章华提起公诉。

  侵占货款

  今年35岁的章华于2002年进入上海一家金属材料公司担任业务员。2003年3月,该公司联系上一笔生意,安排章华前往客户单位收取货款。章华拿到客户单位所开的12万元支票后,发现这张支票上没有填写收款人。他知道,既然没有收款人,那就可以很容易地私自将这笔货款套现。起了贪心的章华便想将这笔货款占为己有。

  章华立即联系了一个朋友,谎称因要向中间人支付佣金,希望能想办法将支票上的12万元转到其个人账户上。经不住他的软缠硬泡,朋友便让章华通过一家公司将12万元转入他的个人账户。

  逃亡外地

  拿到现金后,章华一声不吭离开了公司。公司发现章华不见后,立即与他联系,章谎称自己在外地出差。几天后,当公司再次拨打他的电话时,却发现无论如何也联系不上了。公司即向警方报案。

  事实上,章华离开公司前往浙江摆地摊做起了小生意,由于生意不佳,他将侵占的12万元赔了一部分进去,而另外一部分则用于日常开销。

  出逃在外的章华整日提心吊胆。其间,为摆脱心理上的压力,他曾经打算过要自首,但想到无力赔偿,又退却了。去年,汶川发生了特大地震,看到电视上灾区人民对生命的渴望、对重建家园的信心,以及全社会都涌动着爱的暖流,章华被深深感动了。他决定放下心理负担,勇敢地面对自己的过失行为。

  退赃自首

  2008年7月,在向亲戚朋友筹集了赔偿款后,出逃5年的章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嘉定区检察院审理后认为,章华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且已积极主动地退赔了全部赃款,嘉定区检察院在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建议法院对其依法减轻处罚。

  通讯员徐蕾蕾孟春本报记者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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