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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自称被打伤发帖雇人杀城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7日08:42  生活新报

  本报讯 记者 王卓姣,“我今天向所有网友招聘杀手一名,杀一个昆明市官渡区金马镇城管给5万,杀一个队长给50万。做到立马兑现。”14日21点14分,在昆明市官渡区大树营后营经营小吃店的丛先生在百度昆明贴吧发帖称,自己当天被官渡区金马镇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执法人员打伤,因此上网找杀手“泄愤”。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发帖者丛先生,丛先生说事发于14日上午,当时他并不在店里,听店内员工说,10点20分左右,几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没说一句话,就强行将小吃店外一个装有5800多元营业款的铁柜以及铁柜上的饮水机抬走。此时,丛先生刚好回来,赶紧跑过去交涉,“我刚想和他们交涉,就被打了。”

  等执法人员一走,丛先生急忙向金马派出所报警,做完笔录后,丛先生被亲友送到延安医院验伤。“钱被他们拿走了,没钱怎么治病?”为了要回钱,丛先生的弟弟于当日16时和18时先后两次到金马镇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第一次没要到,第二次他们连门都不让进。”丛先生表示,因为无故被打,钱又要不到,出于“以暴制恶”的目的,才发帖招聘杀手。“我没想过会不会违法,我实在太愤怒了。”丛先生说。

  金马镇街道办城管科龙科长称,当日,城管科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对大树营中营进行占道经营清查,丛先生的一台榨汁机正好摆在店外人行道上,“之前我们已经对他批评教育过多次,他听不进去。”因此,执法人员决定对榨汁机做暂扣处理,“当时只收了榨汁机,他说的那个铁柜我们没有见到。”至于执法队员是否有打人行为,龙科长表示,不排除双方互相拉扯的可能性,“应该没打他,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当时我也不在场。”

  龙科长表示,针对丛先生发帖聘杀手一事,城管科会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律师说法

  属故意杀人预备

  丛先生发帖招聘杀手杀城管是否违法?云南华汇律师事务所杨清律师表示,虽然只是发帖并没有真正实践,但丛先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属于故意杀人预备行为。但被害方不能对他提起诉讼,应由公安部门介入侦查再交由检察机关起诉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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