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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用青铜器赝品诈骗朋友1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19日08:19  三秦都市报

  本报汉中讯 (乔正 记者 王仕伟) 利用朋友的信任,和朋友爱好收藏,但缺乏鉴古经验的缺陷,以当代高仿青铜器冒充出土文物,骗取朋友李某115万巨款。昨日,经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侯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侯某、张某常年混迹于陕西省宝鸡市古玩市场,互相认识。李某喜好收藏,也常在宝鸡市古玩市场淘宝。李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侯某,交往中侯某曾多次给李某鉴宝。2007年7月,张某以五万元购得五件当代高仿青铜器后,用手机拍照并发给侯某,侯某又转发给了李某,并表明几件青铜器十分珍贵,值得收藏,承诺终身保真。李某随即前往宝鸡,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李某与张某最终以35万元的价格谈妥购买这五件“文物”。此时在场的侯某觉得李某的钱太容易骗,便随即杜撰“这一坑货应该是七件,不应该是五件,应该还有两件”的假话,李某深信不疑,谈好以120万元的价格购买这七件“青铜器”,李某遂回家备钱。2007年7月26日,李某与张某成交,实付价款115万元。侯某、张某作案后随即潜逃。当晚,李某请专家鉴定后发现上述七件“青铜器”均为当代仿品,才知道上当受骗。后又经中国文物鉴定中心鉴定:该组青铜器均为当代仿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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