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李国辉 许方健 周达标
张方述、张方均兄弟为筹钱救母在广州持刀劫持妇女一事(本报前昨两日均有报道),昨日在其老家——重庆开县临江镇龙桥村传开。记者昨日来到这个离重庆尚有四五个小时车程的偏僻小山村,了解张氏兄弟的成长经历及其亲属、邻里的反应。“老实”,是当地村民对张氏兄弟的评价,他们不认为张氏兄弟犯的是不可原谅的罪行,反而觉得是“沉香救母”,而“没文化”和“不懂法”是犯罪的主要原因。
昨晚11时许,张氏兄弟在广州的一位好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张氏兄弟在出事前一晚曾到过他家,如果当时他在家并借钱给他们,也许之后的一切都可避免。
作案的前夜
曾到朋友家也许想借钱
昨晚,记者和张氏兄弟在广州的好友张文峰取得联系。“要不是他妈妈病得很重,他们这么老实的人是不会做这样的事的。”张文峰说,兄弟俩几年前就来广东打工,在东莞一家黑工厂,工资常被扣得所剩无几。前年兄弟俩来到白云区石井一家皮具厂打工,目前还在学徒阶段,每月才八九百元收入。
在张文峰眼里,张氏兄弟都是孝子。张文峰说,张氏兄弟的母亲常年体弱多病,兄弟俩每个月的工资大部分都给母亲治病了,此外,张氏兄弟还先后向他借了4万多元。“我说,你们实在困难钱就暂且不还,等赚到钱再说。”
张文峰称,张氏兄弟在出事前一晚曾到过他家,但当时他并未在家。“他们的身份证前段时间丢了,他们的妈妈在老家办好后托一个老乡捎过来,让我转交给他们。”张文峰说,那晚兄弟俩来去匆匆,他妻子都觉得奇怪。“当时他们可能看到我没在家,就不好意思向我老婆借钱。如果我在家的话,他们一定会和我说的。”张文峰说,如果张氏兄弟当时和他说借钱的事,他一定会帮忙,也许劫持人质的事就不会发生了。(陈海生)
作案前的状况
母亲病倒命悬一线老家多次催促寄钱
张氏兄弟的老家——龙桥村,是一个偏僻贫穷的西南小山村,甚至没有一条像样的公路。
在临江镇卫生院,记者见到了病卧床榻的张母,此时的她依然昏迷不醒,只能靠输营养液来维系生命。张方述的干妈尹书菊说,张母名为谢守翠,本月20日晚上7时30分,她独自一人提着农具到田里干活,喷洒农药时,不慎晕倒在田里,所幸被丈夫看到,急忙送到镇里中心卫生所抢救。经医生检查,谢守翠突发“脑出血”,情况危急。张家贫困。亲戚东拼西凑,只筹集到3000元,仅够支付勉强维持生命的医疗费。当地医生称,必须尽快动手术,否则性命难保,而手术费至少上万元。
尹书菊说,谢守翠的病情现在仍然十分严重,只是村里人大多数都不富裕,到目前为止也只有生产队长借给张家几千元,可这对于手术费而言只是杯水车薪。“现在她病还没治,两个娃娃又出了事……”尹书菊说着抹起了眼泪。
据了解,谢守翠住院次日,村医就打电话给张氏兄弟,要他们想办法凑钱,后来三姨夫再次通知张氏兄弟,催他们寄钱救命。当时,张氏兄弟还问“1万够不够”,三姨夫就说“那就打一万五来嘛”,张氏兄弟回答:“好,马上打过来。”
但是三姨夫及其他亲人等来的不是钱,却是两兄弟劫持人质向警方索钱的消息。三姨夫后来说,他当时就很奇怪,为什么平时没有钱的兄弟俩会问钱够不够,但当时他们语气很平静,哪里想到他们要去犯罪。
身世·性情
父亲早亡母亲改嫁
打工七年未回过家
张氏兄弟的继父名为付前同,谢守翠在第一个丈夫死后嫁给他已有20多年。乡亲们这样描述付前同:喜欢喝酒,沉默,没有文化,连名字都不会写。说起张氏兄弟,付前同说,他们是跟她娘嫁过来的,读到小学就辍学了,当时张方述只有9岁,张方均只有6岁。“他们很早就出去打工,只是前年回来过一次,当时是大娃(张方述)带老婆回来生孩子。此外,有足足7年时间失去联系,也没有往家里寄回一分钱。”付前同说,或许兄弟俩有跟家里联系,但可能只有他们的娘知道。
付前同昨日在卫生院说,张氏兄弟其实跟他和谢守翠的感情一般。当记者问为什么感情一般兄弟俩会行劫为母亲筹钱时,他沉默片刻后说:“这是他亲娘,如果你亲娘这样,你怎么办?”
性格沉默没赚到钱
没有文化也不懂法
张氏兄弟的叔叔张勇(音)反复问记者:“是不是真的?他们这么老实,个子那么矮,怎能劫持人呢?”在得到肯定回答后,张勇感伤地说:“他们兄弟身世可怜,外出打工这些年也没有赚到钱。”
张勇的妻子插话说,谢守翠再嫁时一定要带着这两个孩子过去,可见感情非常深,但是孩子出去打工之后,性格就变得很沉默,可能真的是没赚到钱。“老实、文化低”成为当地村民认为张家兄弟在外面赚不到钱的原因。对于张氏兄弟的行为,不少村民都觉得这并非不可原谅的罪过。龙桥村5社的雷队长认为,张兄弟犯的事是好事,也是坏事。“好事是村里人知道后,都说他们像《宝莲灯》里的‘沉香救母’,也可以引起媒体的关注,呼吁社会去救他们母亲,否则他们母亲肯定没希望了;坏事是他们用这种方法,毕竟要受法律制裁。”
对于张氏兄弟为什么会选择犯罪,雷队长说:“没文化,不懂法,脑子一根筋,这么想,就去做了。”
哥俩的打工场所
散工待遇低生活艰难
据了解,张氏兄弟在犯案前曾在白云区石井大朗村一家无名皮具小厂打工。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大朗村,打听张氏兄弟曾工作的小厂,许多人都茫然摇头。在大朗开摩的的袁师傅说:“这么多家皮具厂,还有很多没名字的小厂,你说的那家厂真不知道在哪里。”
据在大朗一皮具厂工作的李先生介绍,在这些皮具厂打工的多是外地人,有固定的,也有散工。生意好时,固定职工每月能拿到1400元左右,散工一个月七八百元,“现在形势不好,一个月也就四五百元吧”。
在一家皮具作坊打散工的陈女士说,她现在每天工作大概6个小时,“没什么生意,养活自己都难,别说养活孩子和老人了”。
救母不是轻判的法定理由
如果张氏兄弟的犯罪动机真的是为了筹钱救母亲,是否会在量刑上对其从轻处罚?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和法官。
律师:生活所迫不是犯罪理由
“生活所迫不是犯罪的理由。不管这两兄弟的动机如何,都不是法院从轻判决的法定理由。否则,这个社会上会有多少人用这个理由去犯罪?”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新强告诉记者,投案自首、揭发同案人或未满18周岁,都是从轻量刑的法定情节,但犯罪动机不是从轻量刑的法定情节,而是一个酌情考虑的情节,法官在判决时可以自行掌握。
法官:可以考虑酌情从轻处罚
广东中院的一名法官表示,虽然犯罪动机并不是刑法上从轻量刑的法定情节,但法官可以考虑酌情从轻处罚。在原《刑法》中,绑架罪的最低量刑是10年。在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在绑架罪条文中增加了“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而将绑架罪起刑点降低到5年以上。该法官认为,新的刑法修正案是“为被告人架起了悔罪的金桥”,也有可能会应用在该案中。
(曹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