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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遭殴打后死亡 肇事者逃亡6年方知事不关己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5日01:41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常德讯 6年前,李秀勇和3名同伴一起,殴打了兰桂生,兰桂生遭殴3天后突然死亡。李秀勇认为自己犯了杀人罪,畏罪潜逃。6年后,李秀勇实在不堪忍受逃亡路上巨大的心理压力,投案自首。公安机关宣布的消息,却让他大吃一惊,自己并没有犯杀人罪,兰桂生是病理性死亡。

  李秀勇是湖北恩施州宣恩县李家河乡人,1986年11月25日出生。2003年4月7日晚,李秀勇以同村村民兰桂生欺负母亲为由,邀约3名年轻人打了兰桂生一顿。3天后,兰桂生突然死亡。

  事发后,宣恩警方进行了侦查,李秀勇畏罪潜逃,断绝与家里的一切联系,踏上了长达6年的逃亡路。

  今年4月,李秀勇决定到石门县公安局自首。20日下午,他在长沙乘火车来到石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由于对方是跨省自首,石门警方非常慎重,民警查阅信息后发现,李秀勇并不是网上逃犯。这件事有点蹊跷,石门警方随即和宣恩警方取得了联系,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

  原来,李秀勇并不是杀人犯。宣恩警方当年对兰桂生的尸检结果表明:兰桂生属病理性死亡,李秀勇打人不是造成兰桂生死亡的直接原因。此外,鉴于李秀勇不满17周岁,宣恩警方当时决定对他治安拘留12天。由于李秀勇一直外逃,治安处罚并没有执行到位。

  李秀勇得知这一情况后痛哭流涕,他没有想到,自己逃了6年,竟然是“自作孽”。

  昨日上午,李秀勇向石门警方打来电话,说自己正在宣恩接受治安拘留12天的处罚。 通讯员刘少一 记者颜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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