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长峰
□记者胡志英
本报临沂4月27日讯 一男子与两名同伙多次抢劫路上单行女子,没想到最后一次“下手”竟抢劫了自己的小学同窗,最终被同学举报。近日,该男子郭某及其同伙被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失业在家的河东区居民郭某伙同朋友田某、李某一起多次抢劫,并屡屡得逞。去年10月17日,三人再次驾驶摩托车窜至河东区汤头办事处,看到一年轻女孩独自骑车走在路上,便将其逼至路边,动手抢包。
因包里有银行卡、玉佛及化妆品等价值 300余元的物品,这名女子薛某紧紧抓住包不放,三人就以“再抢我们就弄死你”等语言相威胁,致使薛某不敢再反抗,眼睁睁看着他们抢了包扬长而去。
之后,惊魂未定的薛某猛然回想起其中一名男子很面熟,再仔细一想那人竟是自己的小学同学郭某。薛某于是报警,公安民警迅速出警将郭某等三人抓获。
郭某归案后供述,自己与田某、李某多次抢劫、抢夺,由于选择抢劫的受害人大多是单身女子,多次作案都能得手,没想到这次因为抢劫了自己的老同学而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