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泽宁)备受关注的“肖志军拒签字致孕妇死亡案”有了新进展。前日,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为此案举行了“朝阳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听证会”,死者李丽云的父母和他们的代理律师,朝阳医院代表及此案主审法官到场。
代理律师王良斌说,中天司法鉴定中心5名专家就接诊时间、插管时间、李丽云心脏骤停时间、输液量、X光等10多项医疗专业问题询问了医院代表。以此分析,李丽云的死亡,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王良斌说,去年12月死者家属提出医疗过错鉴定的要求。死者父母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致患者病情恶化并最终死亡。此外,医院没有如实告知家属。
朝阳医院代表称,院方在诊疗过程中无医疗过错,而且履行了告知义务。
另据了解,去年3月11日,该案曾做了法医学鉴定,鉴定结论证明李丽云最终出现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按照规定,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将在一个月后给出鉴定结果。
■ 案件回放
2007年11月21日下午,已怀孕9个月的李丽云因呼吸困难被“丈夫”肖志军送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治疗。医院建议做剖宫产手术,肖志军拒绝签字。当晚,因未得到家属签字无法进行手术,李丽云和腹中的孩子双双身亡。
其后,李丽云父母将朝阳医院和肖志军一并诉至法院,索赔121.8万余元。后因找不到肖志军的下落,李旭光夫妇又撤销了对肖志军的起诉,朝阳医院成为该案的惟一被告。该案于去年2月正式在北京朝阳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