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薛静丽
本报记者 徐曼丽/文
昨天上午,开小货车卖水果的小贩祝经海血压飙升,被紧急送进红会医院急诊室。之前,他一头扎进贴沙河里,整整泡了20多分钟才爬上岸。他可没啥想不开,而是被罚怕了。这个月,他的水果车被执法城管部门抓到两次,已罚款6000元。这第三次被抓,他情急之下跳了河。
水果车被扣
小贩情急跳河
昨天中午,躺在病床上挂盐水的祝经海,手里紧紧攥着两张罚款发票,“我没办法啊,被逼急了……”祝经海有点虚弱。
37岁的祝经海,在广东打过工,去年,听老乡说,用小货车在小区门口、市区繁华街口卖水果,一个月有2000元收入。他动了心,东借西借,凑了4万多元买了辆小货车,在街头流动卖水果。
前两天,他从衢州拉来一车胡柚,昨天在杭州凤起路一带转悠,想快点卖掉。“11点不到,我在环城东路凤起路口打算拐弯时,交警将我拦下来。”靠边停车后,被几名城管执法队员围住,说他无证经营,要处罚,让他把车开到城管执法队去。
祝经海认为,当时他开车在行驶中,并没有停在路边卖水果,就不愿意跟着城管走。“快,快摇上车窗,关紧车门。”祝经海的老婆赵巧花也坐在车上,一看情形不对,拼命喊道。结果,“这些执法人员对着车门,又踢又砸,拼命叫我们下车,连驾驶室后面的车窗也给掰坏了。”赵巧花指着车门上的脚印说。
后来,祝经海夫妻俩下了车,城管队员说要扣车,双方起了冲突。“他们卡着我的脖子,拽着我的胳膊,胳膊差点都快被拉断了,我老婆还一个劲地向他们求情。”
情急之下,祝经海冲到环城东路上,跃过绿化带,跳进贴沙河。“我在水里待了20多分钟,泡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穿制服的人却无动于衷,没有一个来救我。”后来,一个路人伸来一根竹竿,祝经海顺着竹竿爬上了岸边。
路过事发现场的市民王师傅说,当时,卖水果的跳进河里,执法人员却守着车子,围观群众七嘴八舌,“无论如何,救人要紧!”
跳河小贩
一个月已被罚两次
祝经海有一儿一女,一心想挣点钱回老家盖新房,哪知道,这一个月,他开小货车卖水果在大关小区和凤起路好又多超市旁,分别被城管部门抓住,各罚款3000元,血本无归。
“听说,在同一个区域,第二次被抓,要罚款5000元,除了房租、油费,我一年能挣几个钱,一下子被罚那么多,怎么活命啊!”祝经海对几个来探望的贩水果老乡嚷道:“改行,改行算了!”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下城区城管执法潮鸣中队。事发时在场的一位姓朱的中队长不在,一位姓王的队员转述:“跳河的这人,一直在凤起路立交桥违法停车卖水果。今天我们有个联合执法,早上我们中队队员对他说过两次,他却东荡西逛,一直在附近弄堂穿梭。后来,我们联合执法队过来,他就被查住了。”
城管认为
小贩跳河是逃避处罚
下城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梅知成说:“那个小贩明明会游泳,他这次跳河主要是想以此为要挟,逃避行政处罚,这个小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这次执法局不会再对他作出行政处罚,至于他‘妨害公务’的责任,将交由公安部门来处理。”
下城区城管执法局综合管理科的一名队员解释:“至于卡脖子、拽胳膊,根本没有他(祝经海)说得那么严重,当时我们要把他拉进警车,可他见人就咬,出于安全考虑,我们只好顶牢他的下巴,谁知一个不留心,被他逃脱,他就跳进了贴沙河。”
“这个人早就是‘老油条’了,抗拒执法的经验非常丰富,撞墙壁是他的老套数,主要目的是为了博取围观者的同情。这次也一样。”这名队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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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10点,杭州市城管执法局拉开“百日治百难”活动序幕。此次整治活动,市执法局首次与公安、工商、交警及电信四部门实行多部门合作整治。
在昨天上午该局召开的“百日治百难”会议上,记者提问,在城市管理中,与其对小摊贩实行围堵不如对其进行疏导,市执法局副局长、“百日治百难”常务副总指挥邵根松表示:“允许小摊贩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目前看来在杭州难以施行。如果摊贩违章摆摊,是因为家中确实困难,我们会考虑跟街道联系,寻求除摆摊以外的能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法。”
另据《现代快报》昨天报道,4月28日,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为方便群众生活,允许各类摊点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的人性化管理条款。按照这一思路,南京将陆续接受四大类摊点的申报,为一万多个“规范”后的摊点发放临时摆摊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