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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状告前儿媳索抚养孙子辛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2日08:27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在一场抚养权之争中,王老太老两口没能争得过前儿媳,最终输了官司丢了孙子。两位老人越想越咽不下这口气:“从孩子出生至今,都是我们老两口带着的,既然孩子不归我们了,那儿媳就要支付我们这么多年照顾孙子的辛苦费。”

  公婆没“斗”过前儿媳

  魏颖和陈权是在2002年成婚的。2004年,儿子澄澄降生之后,最开心的莫过于公婆王老太老夫妇俩了。据魏颖介绍,当时她和丈夫的工作都很繁忙,加上自己经常要出差,孩子便一直跟随着爷爷奶奶生活。提起此事,魏颖的眼泪就在打转:“我对儿子确实很愧疚,甚至都没喂过他几次奶。”2007年,一场交通事故夺走了丈夫陈权的生命,曾经幸福完美的家就这样濒临解体。

  后来,魏颖又有了男朋友,并且有了组建家庭的意思,她便想将澄澄接回自己身边。“这个孩子这么多年都是跟我们老两口的,和我们有感情了,再说没有澄澄的话,我们家就断根了。”王老太说什么也不肯将孩子交给前儿媳,反而和前儿媳到溧水县法院打起了抚养权官司,誓要将孙子留在身边。最终,王老太老两口以官司败诉收场,宝贝孙子最终被前儿媳魏颖“抢”走了。

  两位老人讨要辛苦费

  王老太无法接受孙子离开的现实,家里没了孩子的欢笑嬉闹,王老太和老伴实在无法忍受。王老太说,澄澄从出生直至被其母亲接走,这段时间内都是她和老伴在照顾澄澄。“到现在4年多了,我们老两口为了这个孩子付出了很大的精力。”王老太说,在此期间,甚至在儿子去世之后,他们没有让魏颖支付一分钱的抚养费。“刚开始每个月仅奶粉钱就要上千元,这几乎掏空了我们的积蓄。”现在孙子没了,两位老人实在觉得委屈。日前,老两口找到了晨报法援热线:“我们如果再到法院起诉,能不能要求儿媳赔偿我们照顾孙子这么多年的辛苦费?”

  律师:可索要抚养支出

  对此,江苏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认为,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魏女士丈夫去世之前,其夫妻将小孩放在爷爷奶奶处,由爷爷奶奶照顾,符合我国民间的公序良俗,要求前儿媳支付辛苦费没有法律依据;小孩父亲去世后,魏女士作为法定抚养人,就应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爷爷奶奶在此期间抚养小孩支出的费用,有权向魏女士主张返还。(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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