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艳荣 通讯员 李延军)日前,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前往石家庄中心医院病房对身患重病的被告人李春生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宣判,李春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流下悔恨眼泪的李春生被亲人领回东北老家。
今年2月20日6时许,李春生和女友乘坐南昌开往北京西的T146次列车。旅客刘某起身去卫生间时不小心踩到李春生女友的脚,没有道歉就径直向前走。李春生很生气地大骂刘某,二人发生争执,随后抱打在一起。在地过程中,李春生自觉身材瘦弱,抵挡不住对方,情急之下从裤兜内掏出一把弹簧刀,向刘某后背左肩胛骨下部扎了一刀。刘某很快松开手,没有察觉的他来到卫生间门口,突然感到后背一股热流,一摸是大量鲜血,随后倒地昏迷过去。迅速赶来的乘警当场将李春生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弹簧刀一把,事后被害人伤情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李春生被羁押在看守所期间突发肝硬化(晚期)住院治疗,其病情已经不适宜判处监禁刑。考虑到李春生从小重病,父母离异,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法院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后李春生的家人和被害人刘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赔偿了刘某经济损失,取得了刘某的谅解,刘某撤回起诉并主动建议对李春生从轻处罚。
考虑以上情况,法院做出上述缓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