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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竞拍下41辆轿车被索20万元停车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5日09:56  南海网

  原来车辆停在交通事故停车场 每天停车费20元/辆 竞拍人没对竞买标的细致了解吃了亏

  60万元拍下41辆小轿车后,取车时被告知要再交20万的停车费,这是市民张先生遇到的离奇事。原来车辆停在交通事故停车场内,每天停车费20元/辆。停车场方面表示,停车费用可以进一步协商。律师表示,竞买人没对竞买物品足够了解,是造成被动局面的主要原因。

  本报记者 徐培培 实习生 李风军

  拍来41辆车要付20万停车费

  据张先生介绍,今年3月4日,他在海南物资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会上,以60万元拍下41辆小汽车。此前,张先生了解到,这些车辆是海南欧巴艾赫汽车旅游租赁公司破产后,由其担保方人保海口公司委托法院查封拍卖的。然而,3月11日,当张先生到海口椰海大道海口金鹰交通清障服务有限公司,欲取走停放在该公司停车场的41辆小轿车时,被告知想取车必须先缴纳这批车的停车费20万元。

  “怎么会有如此天价停车费?”张先生表示不能理解和接受。金鹰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批车辆已在停车场停了8个月,按每天20元/辆的费用算,停车费就是20万元。

  张先生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车辆拍卖时间是3月4日,拍卖当天至取车日不过1个月。“之前几个月,车还不属于我,怎叫我交费?”

  张先生说,拍卖前,在拍卖方提供的资料上看到:车辆的停车费、闯红灯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自己当时以为按正常收费标准不过每天3元罢了。对于突然跳出的20万元天价停车费,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张先生无奈地说。

  拍卖委托方负责人“躲猫猫”

  这批小汽车有20万天价停车费,此前买受人是否被告知?

  4月29日,记者来到人保海口公司清收办欲采访当时委托拍卖负责人王经理时,被告知“有事回不来了”。最后,在办公室符主任建议下,记者将采访要点列在纸上,并留下联系方式,王经理表示跟领导请示后再给记者回复。但至今记者没有接到任何回复,截稿前,记者再次拨通王经理的电话。对方称:“有什么事上班再说。”“停车前是否知道要有20万停车费?有无事先告知买受人?”记者追问道,王经理表示自己的行为代表公司,在领导批准前不便多说。说罢匆匆挂断了电话。

  停车场:可以进一步协商

  针对此事,金鹰公司停车场负责人蔡先生介绍,保险公司在拍卖前把这批车开过来停放,当时双方约定停放时间两个月,收费标准按6元/辆/天收取,然而这批车停放至今已8个月。蔡先生表示,之前的两个月可按6元/辆·天的标准来收,其它时间要按物价部门核定的20元/辆·天收取。随后,蔡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对方(指买受人张先生)提出按每辆每天3元收取,停车场的损失太大。”蔡先生说,“但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蔡先生说。

  海口市物价局吴平真副局长表示,金鹰公司停车场主要负责交通事故车辆的停放,对事故车辆收取每天20元的停车费含有一定处罚性质,并不违规。作为事故车辆停放的专业场所,收费采取“谁停车谁付费”的原则。至于这批车辆的性质是否属于事故车辆范围,物价部门无权界定。

  律师:竞买人拍前应足够了解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刘长征律师表示,在此案例中,竞买人没有对竞买物品有足够了解,是造成如今被动局面的主要原因。竞买人现已取得这批车辆的产权,根据此前的说明,而产权连带着的相关费用理应由竞买人一并承担。至于这些费用是否合理,则要通过有关部门的认定。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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