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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男子被指噩梦猝死续:尸检称其正常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6日02:55  汉网-长江日报

  武汉籍男子猝死九江看守所追踪

  本报九江讯(特派记者佘晖)昨日,九江警方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3月27日在九江市看守所内突然死亡的武汉籍男子李文彦,经法医鉴定为正常死亡

  新闻发布会下午5时15分举行,九江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胡宏毅宣读的新闻通稿称:李文彦死因是“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出血后返流至气管、支气管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胡宏毅在发布会结束后向记者解释,这段话的意思即“正常死亡”。

  九江市公安局新闻通稿称,4月23日,九江市检察院请江西省公安厅刑科所主任法医主持了李文彦的尸检,5月3日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包括:1、死者体表仅见左额皮下出血及少数表皮剥脱等轻微损伤,各脏器也未见损伤,可排除机械性损伤致死;2、死者生前患有十二指肠球部溃疡、膈下脓肿、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萎缩性胃炎等疾病;3、死者气管、支气管内可见大量血性液体,这种液体堵塞呼吸道所致机械性窒息是其直接死亡的原因。

  对于家属此前对死者左额、胸前和左腿部位伤痕提出的疑问,新闻通稿的解释是:左额皮下出血为钝性物体作用所致,胸前皮肤改变为抢救时电除颤电击所致,双下肢皮肤颜色改变为冰冻所致。

  警方称,李文彦因先后伙同纪某、胡某(已批捕)17次盗窃九江长江大堤总价14.6万元的电缆,今年1月24日被刑拘,羁押在九江市看守所,3月27日凌晨1时57分突然发病,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只开了15分钟,现场不允许录像,也未接受媒体提问。

  死者家属:不认同尸检鉴定

  诸多疑团未解,将申请重做鉴定

  本报九江讯(特派记者佘晖)昨日下午,猝死于九江市看守所的李文彦弟弟李文甫,代表家属在九江市检察院领到李文彦的尸检鉴定书。他表示不能认同这份鉴定书,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重新作尸检鉴定。

  李文甫与其他亲属是昨日下午3时从武汉赶到九江的。他说,“我们4日晚上9时才接到九江检察院的通知,告知尸检鉴定书出来了。”昨日领到的尸检鉴定书有5页,包括尸体检验、病理检验、毒物检验三项。

  他说,我们对这份尸检鉴定书不能认同。他还提出:对李文彦额头上的伤痕,尸检鉴定说是“钝性物体作用所致”,而九江市看守所所长此前的给家属的说法是“犯人之间玩游戏互相弹额头所致”这个‘钝性物体’究竟是何物体,从何而来,应该给我们一个说法。

  李文甫昨天再次提出:看守所不提供死者生前在放风期间几个小时的录像资料,也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医院提供的死者病历被撕去前面两页,病历第三页和死亡证明上也有明显改动痕迹,收治李文彦的医生一直避而不见。这种状况下,怎么能让人相信尸检结果?

  李文甫表示,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要求请最高检派法医重新进行尸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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