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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带两女友贩毒一审被判死刑

  ”一名男子带着两名同居女友一起贩毒,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3人同庭宣判,一名女毒贩听到死缓判决之后瘫倒在地失声痛哭。

  本报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 金菊 特约记者 黄叶华 摄影报道

  26岁女毒贩多次广州买毒品

  据了解,被告人杨金红,今年26岁,广西人,是被告人薛金艳的同居女友。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6月6日,被告人薛金艳指使被告人高洪君与广州市的“肥仔”(另案处理)联系购买冰毒,约定每50克冰毒的价格为人民币1.2万元及购买数量后,薛金艳交给被告人杨金红2.5万元,指使杨金红到广州向“肥仔”购买冰毒。杨金红在广州某旅社向“肥仔”购买100克冰毒。8日,杨金红将100克冰毒从广州带回海口后,交给薛金艳。薛金艳将冰毒进行分包后贩卖。

  2007年8月25日凌晨,杨金红应薛金艳要求又一次购买毒品返回海口秀英码头,薛金艳前往接应。二人被民警当场抓获,并从杨金红身上缴获冰毒139.34克,麻古180粒;从薛金艳身上缴获冰毒44.30克、麻古90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金艳、高洪君等6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杨金红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运输行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其中,被告人薛金艳贩卖冰毒1209.34克、麻古1080粒(重约104.76克),被告人杨金红贩卖、运输冰毒1209.34克、麻古1080粒(重约104.76克)。

  年轻女毒贩听到死缓嚎啕大哭

  今年5月3日下午,与薛金艳、杨金红同庭宣判的还有洪美銮,她是定安人,33岁,是薛金艳另一名同居女友,两人还生育一个孩子。杨金红听到死缓宣判后,当场瘫倒在地,嚎啕大哭。与两名同居女友同庭宣判,薛金艳赚足了“眼球”。薛金艳蹲在地上,不时安慰她,而洪美銮则侧身站立独自黯然落泪。

  6人中1人死刑1人死缓其余人有期

  海口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薛金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高洪君、金光明、刘桂生、洪美銮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七年不等;被告人杨金红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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