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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为父亲遗产将爷爷奶奶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8日00:18  现代金报

  余姚53岁的钱姓男子不幸患病去世,立下一份遗嘱,把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住房公积金都留给还在读书的女儿。这个时候,高龄的爷爷奶奶不愿意了,认为也有权继承部分财产,他们拒绝配合孙女办理提取儿子公积金的手续。无奈之下,孙女将自己的爷爷奶奶告上了法庭。5月5日,余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通讯员 祝文权 记者 高凯

  小钱的父亲钱某在2007年11月被查出患有食道癌的,手术后一度效果不错。去年年7月复检时,他却发现癌细胞已向淋巴结转移,想再次手术已经来不及。

  于是,钱某在去年10月3日立下一份遗嘱。在遗嘱中,钱某觉得自己的父母有一套房子用于出租,而且父母还有退休金和养老金;而自己的女儿还在学校读书,还没有参加工作,就将名下的全部财产包括住房、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全部留给了自己的女儿。立下遗嘱一个多月以后,53岁的钱某因医治无效去世。

  爷爷奶奶觉得遗书有假

  儿子去世了,钱某的父母也十分伤心。但是伤心之余,沈老太和老伴也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觉得80多岁高龄,生活不方便,也需要儿子的抚养,应该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于是就质疑儿子遗书的真实性,认为儿媳和孙女手中所持的遗书有假,并拒绝配合孙女办理相关遗产的过户手续,虽经亲戚等人多次劝说,但是均没有结果。

  眼看父亲的遗嘱无法兑现,特别是公积金账户中的9万多元存款,由于沈老太和老伴拒绝在公证上签字也拿不到,万般无奈的孙女小钱只有将自己的爷爷奶奶告上了法庭。

  小钱在诉状中提出,奶奶有一套房子用于出租,一个月租金900元,两老人还有1700多元的退休金和养老金收入,生活来源充足,不需要进行遗产分配。

  法庭调节下,两老人让步

  余姚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谷昌法官看到此案后,多次到社区和沈老太家了解相关情况。考虑到沈老太两夫妻都83岁高龄,5月5日,张法官将法庭搬到社区,在社区办公室对此案进行审理并调解。

  由于沈老太两夫妻有足够的生活来源,法院在开庭过程中就向他们讲明了这条法律规定。两个老人最终同意让步,同意孙女继承所有财产,而孙女小钱也自愿拿出2000元钱给爷爷奶奶。

  法官说法:

  如无生活来源,可分到遗产

  说到此案的法律关系,承办此案的张法官说,钱某的父母、妻子和女儿都是其法定继承人,理论上都有权利继承沈某的财产。

  但实际上,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分四种,即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而钱某的自书遗嘱即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一般都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不过,法律同时也规定,遗嘱继承不能够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必须为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部分遗产。如果上述的沈老太和他的老伴没有相应的收入,应该分给他们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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