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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邀人撞死合伙人制造普通车祸假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09日04:06  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魏徽徽

  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萧嘉宁

  两人共同开发一栋大厦,落成后却为争夺管理权大打出手,被驱逐的一方利用武力夺回大厦失败后,精心策划了一起“车祸谋杀案”,派人摸清受害者每天的必经路段和时间,开车撞死受害者后,意图以“车祸”误导警方逃避罪责。这起发生在白云区太和镇的夺命车祸终于真相大白,今年2月,参与车祸谋杀的7名凶手最终全部受到法律制裁。

  车祸突发

  药店门前房产老板被撞死

  2003年3月17日上午9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市场内,随着新的一天的开始,市场里的各种商铺和档口纷纷开门迎客,而不少家住市区但生意在市场这边的人们也风尘仆仆地赶来,太和镇顺景大厦的开发商刘某就是其中之一。

  刚从市区坐了一个多小时公交的刘某走到市场内的新意药店门前路段,再往左拐走几步就到大厦了,刘某的脚步不由放慢下来,上了年纪的他坐了这么久的车有些累。

  突然,从马路拐进来一部白色轿车,刘某刚想往路边躲一下,车却一下子撞到刘某的身上,刘某疼得在地上滚来滚去,肇事的车辆却并没有停车救人,而是迅速溜走。

  旁边的档口老板阿明和在药店上班的小珍等人看到这情景后,立即大叫“撞人啦!”,又通知了警察和120。因伤势严重,失血过多,刘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死亡谜局

  真的只是交通事故么?

  乍一看,这似乎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案件,在广州一些城乡结合地,这样的事情很平常。但刘某的家人却感觉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最近,刘某因为顺景大厦的管理权和收益权的事情,与一林姓女子拔刀相向。这场车祸真的只是交通事故么?

  就算刘某和林姓女子真的闹过别扭,也不能证明她开车撞人,甚至就算是她开车撞人了,也无法证明是她故意的。如果只是过失,仅仅是构成交通肇事,最多也只是判个几年刑,与故意杀人罪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相差甚远。

  调查发现开车者是一个看起来与刘某毫无瓜葛的陌生男子,这导致案件更趋向于“交通肇事”,而非“故意杀人”。但警方并没有简单地下这个结论。通过调查走访,警方详细询问案发当时的目击证人,并调查了林姓女子与刘某之前的矛盾起因,最终于案件发生的八九个月后,也就是2003年12月份,先后抓捕了林兰英(女)、谢亦强、刘丽文、刘满球等人。

  真相大白

  争大厦女老板下狠手

  通过审讯,林兰英等人交代了这起精心策划的“车祸谋杀案”,起因就是争抢顺景大厦的管理权。

  1992年,广东化州女子林兰英与广州人刘某共同开发位于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的顺景大厦。楼房盖好后,双方却因工程收益权、大厦管理权、所有权等问题发生了多次争吵,甚至打斗。

  2001年3月,刘某雇了一帮人将林兰英从顺景大厦赶走,心有不甘的林兰英决定采取同样的手段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2002年12月,林兰英找到了广东兴宁人陈源发、王裕钦,指使陈源发去雇打手帮忙。但陈源发不仅“生意没谈成”,反被这帮打手打了一顿,并抢走了5000元,林兰英以武力抢回大厦的企图未能得逞。

  2003年,林兰英“又生一计”,这次她决定直接将刘某给废了,大厦自然就回到她的手中。为此,她找来谢亦强、周建源,刘满球、刘丽文四名太和镇当地人商量,经密谋后决定通过开车撞人的方式搞掉刘某。

  他们决定具体由刘满球、刘丽文两人实施作案,制造车祸假象,就算警察抓到了刘满球,因为他与刘某并不认识,警察也不会联想到是故意杀人。

  在案发之前,刘满球两人曾经多次跟踪刘某,都因害怕而不敢下手。2007年3月17日,在谢亦强、周建源的多次催促下,刘满球、刘丽文最终下手阴谋得逞。

  林兰英为此“欢欣鼓舞”,以为终于可以搬开“这块石头”,便再次进驻顺景大厦,但好久不长,又被人赶了出来。而他们精心策划的“车祸”也被警方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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