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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抗震志愿者盗窃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2日02:3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 22岁的张启(化名)曾借钱去四川参加抗震救援,并参与搜救失踪老师任铁生,后来却因1500元的债务而盗窃(本报5月6日曾报道)。考虑到张启曾做出社会贡献,昨天下午,门头沟法院宣布对其轻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昨天下午4点半,办完相关手续后,张启走出看守所大门,与早已等候在外面的母亲紧紧拥抱。在一个半小时前,门头沟法院对张启参与盗窃一案进行了审理并宣判。

  庭审中,张启辩称,其盗窃缘于去四川抗震救灾欠下了1500元债务,因回来后找不到工作才去盗窃。公诉人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中称,张启作为志愿者积极参加抗震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表现良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且其有悔罪表现,家属积极退赔全部赃款,预交了罚金,适用缓刑。

  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张启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他表示下一步打算是找工作挣钱还债,“有机会还会多参加公益活动,感谢社会对我的宽容”。

  ■案情回放

  去年7月,张启伙同彭某等人,3次前往门头沟一轴承公司锻工车间盗窃轴承钢锻件,价值1.7万余元,销赃后共获得约5800元。其中,张启分到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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