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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状告易中天错字超标案二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3日04:06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肖玉 实习生 周舟)不服一审判决,二告易中天的市民况力彬还是输了。二审中,况力彬连对手的面都没有见到,一个人打完了官司。昨日,市五中院介绍,终审仍然用缺席审理的形式判决没有应诉的易中天和《品三国》的出版社胜诉。

  从况力彬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启动二审官司以来,易中天等被告完全不再理会此案,也没有向法院提供任何答辩意见。

  在此案二审开庭时,面对着空空如也的被上诉人席,况力彬仍然非常认真地念着长达8页的上诉状:“全国新闻媒体已经有10000多篇宣传报道,”除了坚持认为易中天是适格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况力彬还坚持《品三国》是不合格图书。

  同时,况力彬还强调自己打这个官司是“执著地追求真理”,“上诉人同被告打官司,不是故意炒作,是维护全国千千万万《品三国》(上)的读者、电视观众的合法权益,还三国历史真实面目。”“希望知识分子易中天要承认错误,向我道歉”。

  依照法律规定,即使被告缺席,法院仍可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进行缺席判决。

  在终审判决中,法院同样认定了《品三国》(上)一书虽然由易中天写作,但制作和出版者都是出版社而非作者,所以该案适格的被告是销售书籍的重庆新华书店集团公司和出版方上海文艺出版社,而不该是作者易中天。

  尽管《品三国》(上)有差错,但该书差错率仍在允许范围之内,所以该书仍然是合格图书。

  而至于况力彬为找出书中的差错付出的勘误费、误工费损失,法院认为没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因此,法院判决驳回况力彬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也由况力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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