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女工“捡”300万金饰续:警方称盗窃证据确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5日02:55  新闻晨报
视频:警方称“捡”金饰女工盗窃证据确凿  来源:深圳卫视《正午30分》
女工“捡”300万金饰续:警方称盗窃证据确凿
梁丽的丈夫刘建华在机场向她的工友询问当天事发的经过 晨报记者 张 源 图片

  □综合新快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近日,深圳机场清洁工梁丽在机场大厅“捡”到价值300万元的黄金饰品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在案件移交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再次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昨日下午,警方就此案作了情况通报。

  警方:拒绝公开所掌握证据

  根据警方的通告,现有证据证明梁丽既有“主观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也在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警方以涉嫌盗窃进行立案侦查证据充分确凿,检察机关也依照程序和法律规定批准了逮捕。现检察机关认为,案件尚有部分证据需要补充,警方依照程序正在补充侦查,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正常办案程序。

  据警方透露,民警在案发后来到梁丽家了解情况,梁丽当时只说当天在下班后带回家的物品只有矿泉水瓶,在民警长达20多分钟的耐心说服下,她最终承认将“捡”到的部分黄金饰品藏匿。警方因此认定梁丽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有媒体记者询问,可否公开警方掌握的证据时,相关发言人以目前还在补充侦查阶段,根据《人民警察法》相关的规定不宜向媒体透露为由予以拒绝。

  警方表示,目前媒体和网上的部分报道与事实有较大出入,与不了解案情真相有直接关系。

  补充侦查期限月底截止

  梁丽的代理律师司贤利5月13日在看守所会见过当事人梁丽,她坚称没有盗窃,并对被关押了5个多月表示非常委屈。当她得知目前全国有许多人在关注她的案子时,她显得非常激动,不禁失声痛哭。她表示非常感谢人们对她的关心,也相信法律最终将会给她一个公正判决。

  据悉,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5月30日。各方将密切关注事态的进展。

    [案件疑问]

  涉嫌盗窃如何确认?

  虽然警方已经明确表态梁丽案的性质就是涉嫌盗窃,但警方如何确认案件性质?

  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的办案民警徐宏刚说,有关梁丽的行为究竟属于侵占还是盗窃也是公安机关接手此案后侦查的重点。在侦查此案过程中,警方所开展的调查取证都是围绕着梁丽的行为构不构成犯罪、究竟构成何种犯罪来开展的。依照警方现在侦查获取的证据来看,警方认为,梁丽的行为已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其本人客观上实施了刑法中规定的毁坏及秘密窃取的犯罪行为。因此,警方对此案在移送起诉以及之前的提请逮捕过程中,都是将该案认定为盗窃罪。

  秘密窃取如何确认?

  就梁丽涉嫌盗窃定性中,有关秘密窃取又是如何认定的呢?有记者提出疑问,梁丽当时所处的是机场大厅这样的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内的秘密窃取作何解答?

  徐宏刚说,盗窃案件可以发生在任何场合,可以是公共场合,也可以是私人场所。因此法律中有规定入室盗窃。许多盗窃案件都是发生在公共场所。关于秘密窃取是通过什么细节认定的?警方在侦查中搜集了相关证据才证实其是盗窃,而这只有出示证据才能说明白,现在该案已被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按照《刑事诉讼法》与《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不便透露案件的具体证据。

  黄金饰品交出还是搜出?

  在梁丽案中,另外一个焦点在于,涉案的黄金饰品是梁丽主动交出来的,还是警方搜出来的,这一细节对梁丽是涉嫌盗窃还是侵占的定性至关重要。

  此前,梁丽的丈夫刘建华对记者说,当天梁丽回家后跟以前无异样,也没有跟他说“捡”到箱子的事。过了大约15分钟,深圳机场公安分局的3名民警找到她,问梁丽有没有捡到一个箱子,她也神色自然,主动将箱子交了出来,没有半点紧张。许多网友采信了刘建华的说法,认为梁丽既然主动交出,应该不能算为盗窃。然而,警方的调查情况又是如何呢?

  机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张奇峰说,在通过排查锁定嫌疑人以后,警方来到了犯罪嫌疑人梁丽家里,大概坐下交流了20多分钟,询问她有没有从机场带东西回来。梁丽当时说有,就是矿泉水和洗手液。后来警方发现梁丽态度不对,表示要搜查时,梁丽才从她家的客厅里拿出了涉案的部分黄金饰品。

    [事件回放]

  2008年12月9日9时许,广东东莞市厚街镇金龙珠宝公司员工王腾业在机场把装有14公斤黄金首饰的纸箱放在行李车上。机场清洁女工梁丽发现垃圾桶旁行李车上有个纸箱,顺手把纸箱清理到清洁车里,后来同事发现纸箱内是黄金饰品,之后梁丽把黄金首饰带回家中。

  而警方接到报警后当天就赶到梁丽家中,寻回大部分丢失物品。经鉴定,该批黄金饰品总重13599.1克,价值人民币300万元。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更多关于 涉嫌 盗窃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