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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存款遭盗取发动人肉搜索寻取钱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6日01:32  长江商报

  银行卡遗忘取款机内,5000元被人取走,失主网上发帖

  本报讯(记者 孙明)取款后忘记取走银行卡,排在其后面的取钱者将其卡内5000元取走。昨日,获得银行监控录像截屏图的赵先生,在网上公布了对方的清晰照片,发动人肉搜索“通缉”这名取钱者。

  监控录像锁定取款男子

  今年30岁的赵先生在汉口前进电脑城打工,4月27日下午6时30分许,赵先生和朋友来到江汉四路一自助银行取款。当时赵先生和朋友正在聊天,取出两百元钱后,赵先生忘记取走银行卡,就和朋友离开了。直到晚上11时许,赵先生才想起银行卡没有取回,他通过网上银行查询发现,在自己取款后账上5000元被人取走。第二天一早,赵先生拨打110报警。

  民警随后到银行查询了监控录像,录像显示赵先生取款后,未将银行卡取出,排在其身后的一名吸烟男子发觉后,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从赵先生的卡内取走一沓现金,并将银行卡取走,用时不到一分钟。

  网上发起人肉搜索

  赵先生称,辛辛苦苦打工赚来的钱被陌生人取走,他感觉很无奈。最开始,他也没有想到在网上发布对方的照片,还想着给对方留点面子。因没有别的办法寻找该男子,最终他还是发动了人肉搜索。

  记者通过网上查询发现,赵先生所发帖子内容包括“此人活动重点地区在江汉四路或前进五路一带,只要提供此人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本人一定重谢。”

  网友“大卫龙”跟帖称,“碰到地上的一大笔钱,旁边又没别人在场,有几个人会不动心呢。人性本贪婪,知错就改就好。”

  ◇律师说法

  双方当事人都涉嫌违法

  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广认为,赵先生及取走他的存款的男子均涉嫌违法。取钱男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此人取款达到5000元,已构成犯罪。

  此外,发帖者擅自在网上使用他人的肖像,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和名誉权。熊广认为,虽然警方已经立案调查,但是赵先生们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不具备执法机关的权限,他无权在网上发布对方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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