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因抢走了一个装有4元钱的挎包,34岁的汪勇昨日站上了丰台法院的被告席,其涉嫌抢劫罪。汪勇称,他急于回家看生病的父亲,又没有路费,所以“一时冲动”做了错事。
检方指控,今年2月19日,汪勇怀揣瑞士军刀,在丰台区太平桥东里小区花园内,用暴力手段抢走了一女子的挎包。包内除有4元钱外,矿泉水、电话本等物品经鉴定价值6元钱。在逃跑过程中拒捕、持刀威胁赶来的市民,汪勇当天即被警方控制。
昨日,汪勇对起诉书指控无异议,当庭认罪。据其介绍,他去年10月失业。直至案发前接到母亲电话,说父亲生病了,他才因无钱回家而想到抢劫。此案将延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