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邢军 通讯员 陈涛
撞死人后,他照常上班,一天都没耽误,还保持着每天至少一次交通违法被罚记录;为转移视线,他制造了第二个“车祸”现场。但最终还是落入法网,而线索只是一个被撞坏的灯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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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撞死,
现场只留一个灯罩
5月14日凌晨,郑州,天降大雨。3时27分,在中原路与富民路交叉口向西200米处发生一起车祸,骑自行车男子刘建忠(54岁,须水镇人)被撞身亡。当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时,发现车祸痕迹都被雨水冲刷没了,唯一的线索是现场遗留的一个白色车灯灯罩。
事发当天,交警二大队民警便走访了市区数十家大型汽车专卖店。从专业人士处得知,这个灯罩是豪沃牌大型专业车辆上的,而这种大型车辆分为大货车和混凝土搅拌车两类。
民警通过郑州市车管部门查询得知,市内登记注册的水泥罐车有603辆,专卖店有4家。排查这603辆罐车,成了民警的主要工作。
与此同时,民警也在调查市区的车辆维修点、汽配大世界、卖大灯商店。排查了200多家,但依然没有结果。
之后,在交警支队的协调下,除了郑州市区外,专案组的排查范围还延伸到了荥阳、上街。
5月22日上午,民警在荥阳一家维修站获得了一个重要的消息:5月14日上午,一辆水泥罐车前来维修大灯,车牌号为豫AB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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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制造“车祸”第二现场
当天,民警就通过查询,找到了这辆车,发现该车一个前大灯和保险杠确实是新修的。
司机刘要忠(36岁,许昌鄢陵人)说,前段时间,他开车撞到了工地水泥柱子,所以才修的车灯。当时还和保险公司联系过,获赔了600多元钱。民警和保险公司联系,发现确实有理赔这个事儿。
难道和这人没关系?民警调查发现,该水泥罐车的搅拌站在荥阳嘉峪镇,而工地在长江路与西环路交叉口附近,事故地点是水泥罐车必经之处。
民警通过调取水泥罐车所属公司的监控系统发现,在14日凌晨事发时,水泥罐车在事发路口停留了10分钟。而这10分钟加深了民警的怀疑。
“正常情况下,看热闹或路过,不会停留那么长时间,何况当时天黑下着雨。”民警黄镇说,而司机所说撞上的水泥柱子并无撞痕。
面对一系列证据,刘要忠终于承认:人是他撞的。为了逃避责任、掩人耳目,他制造了这个“车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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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之前,他内心斗争了10分钟
民警查询得知,这辆水泥罐车是5月13日才登记上牌的,而第二天凌晨就撞死了刘建忠。
据刘要忠交代,凌晨从事发路口通过时,由于天黑下着雨,视线不好,而死者当时骑车横穿马路,等他看见就已经撞上了。撞人后,他内心斗争了10多分钟。想到撞死人肯定要赔很多钱,无法向老板交代,而且,现场没有目击者,也没有过路车辆,所以他就跑了。刘要忠说,更换车灯的事儿没引起任何人的怀疑,他也没耽误过一天班。
民警查询该车发现,14日事发那天之后,刘要忠每天至少被交警罚款一次,多为不按规定行车。在18日那天上午更是被罚3次,22日被抓之前车辆还有一个违法记录。
昨日,记者从警方获知,刘要忠已被刑拘。一名交警表示,刘要忠“胆大又心细”,撞死人了还生活如常,知道制造假“车祸”来迷惑人。其实,这辆车买的是全险,他不跑的话,理赔、刑责都不会这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