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项调查显示,70%以上的女性遭遇过性骚扰。性骚扰,难以言表的伤痛有多痛?
近日,正在提请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首次以立法形式性骚扰做出行为限定上司给女下属发黄色短信,扰乱对方的正常生活;在办公室对着女同事大讲“荤段子”影响对方的正常工作,这些今后都可能属于“性骚扰”的范畴。
为性骚扰立法,“法律之手”能否管住“咸猪手”?
征集:
1、发黄段子属于性骚扰,你赞同吗?性骚扰如何界定?
2、法律禁止“性骚扰”,为什么很少有人投诉?
3、你有防范性骚扰的好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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