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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女子被冒名贷款24万 冒名者欲赔偿1万私了

  本报海口5月29日讯(记者 胡诚勇 摄影报道)海口的陈女士到银行去贷款买房,却发现自己的名下已经贷款24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而她和家人对此居然毫不知情。随后,她在查看自己的信用记录后发现,原来这是有人冒用她的名义办的房产贷款。27日晚,陈女士在南国都市报网上报料平台www.ngxwbl.com反映她的遭遇。

  女子投诉:

  被冒名贷款24万元

  陈女士说,5月4日,她和她丈夫准备购买一套新房,新房的总价为30余万元,她准备向银行贷款20万元。当夫妻俩支付了10万元的首付后,没过几天,银行给陈女士打来电话称,从陈女士的贷款记录看,她已经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如果购买新房须按第二套房办理贷款手续,要多付4万多元的利息。

  从来没有买过房子,怎么会向银行贷款呢?陈女士感到纳闷,银行让她到中国人民银行海南分行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查询的记录上显示:陈女士的工作单位为深圳市博安通科技有限公司,职务为高级领导,年收入72000元,其于2007年9月27日,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贷款了24万元,购置了广东省中山市沙溪镇翠林兰溪园2期F2栋1单元2A号一套房,贷款时间为30年,至今还贷情况正常。

  “我从没在那个公司工作过,也从没去过中山市,怎么可能跑到中山的银行贷款买房?”她怀疑很可能是被人冒名申请了贷款。

  冒名贷款者:

  愿赔偿1万元私了

  到底是谁冒用自己的身份贷款呢?根据信用记录上登记的对方电话,陈女士拨打过去,不料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该男子开始对此事一再回避,后来经多次交涉,对方承认自己作假,他是通过非正规途径,利用陈女士的身份信息办理了房贷,但对其身份及做假的过程均不愿透露。该男子曾提出,愿意赔偿5000到10000元给陈女士私了此事。

  该男子还称,此事中,他只负责投资,具体冒用陈女士身份的那名女子等他找到后,再和陈女士联系。可陈女士等待了多日,至今没有任何回音。

  自己的个人资料是如何被冒用的呢?陈女士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这很可能与她之前遇到的一件怪事有关。

  陈女士说,2007年9月份,她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美兰区办证中心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被办证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她的户口已于2006年12月15日,被迁到了秀英区,电脑资料上显示的也不是陈女士的头像。而对此,陈女士和她的家人事先却一无所知。后来几经周折,陈女士至2008年5月才把自己的户口给转回了美兰区。由于当时没发现造成什么不良后果,陈女士和其家人也就没有深究户口被莫名迁走的事。

  交通银行:

  当事人须到经办行处理

  据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零售信贷客户经理朱莹介绍:按照规定,个人房屋商业贷款不仅要商品房买卖合同,还需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调查贷款人的还款能力,这一切需要本人进行办理。针对陈女士的遭遇,她表示,当事人陈女士需要亲自到经办行交通银行中山分行去办理此事。

  陈女士就此事与交通银行中山分行取得了联系,得到的答复是,需要等案子解决后才能恢复陈女士的信用记录。陈女士表示,她近日将赶往广东中山,当面向交通银行中山分行方面交涉此事。

  据了解,陈女士已经向辖区海口市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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