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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死女友溺死女儿被判死刑

  本报海口6月4日讯(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金菊 特约记者 黄叶华)今天下午,海口中级法院对罗云杀女友溺死5个月大的女儿一案当庭宣判,一审判处罗云死刑。听到宣判,罗云流泪表示不上诉。罗云今年25岁,四川邻水县人,大学毕业后到海口工作,与王某未婚同居,并有了一个女儿。2008年7月25日上午,罗云因生活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想到自己家庭富裕和有工作的谎言可能被揭穿,便杀害了王某并抛尸。随后将女儿溺死抛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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