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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欲公证保留丈夫手机中情人短信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7日02:39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最近,靖江市公证处办理了多起手机短信息的保全公证。但前日,公证处却拒绝办理了一起手机短信息的保全公证,原因是该项公证事项申请涉及侵犯公民隐私权和通信自由权。

  前日,李女士拿着手机找到公证处,要求对里面的几条短信做公证以保全证据,原来。其做生意的丈夫一直有婚外情,令她非常伤心,但苦于无证据而不能起诉离婚。前几天,她在翻丈夫的手机时,发现了丈夫情人发来的多条短信息,于是便偷偷将丈夫手机拿到公证处。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当场拒绝了李女士的申请。原因是李女士不是手机的所有人,且李女士丈夫的隐私权和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李女士的行为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她申请保全别人手机短信息的行为属于不合法行为。(田华 刘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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