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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因朋友赴宴后摔死被判赔偿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09日05:02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 王红伟 实习生 黄亚丽 通讯员 孙伟伟)又一起喝酒惹祸案。开封市通许县男子张某,参加朋友婚宴喝了一斤多白酒,回家途中摔死。

  6月6日,死者的父母与新郎新娘对簿公堂,索赔8万余元。开封市通许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新郎新娘赔钱2万元。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现场旁听了此案。

  32岁的张某家住通许县冯庄乡,今年1月31日上午,他前往当地长智镇参加朋友安某的婚礼。宴席上,张某与人推杯换盏,不知不觉一斤多白酒下了肚。

  当天下午,婚宴结束后,张某搭乘潘某的摩托车回家。潘某喝了半斤白酒。

  途中,不幸发生了,潘某驾驶的摩托车出了事故,开进了路沟里,张某被摔在路边。事故发生后,潘某赶紧拨打新郎安某的电话,随后,俩人把张某送到家里。但张某到家时不省人事,再送往医院,当天,张某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潘某一次性赔偿张某家属4万元。但死者家属认为,新郎一家也应对此负责,要求赔偿,但遭到拒绝。张某的父亲说,张某是到安某家帮工的。安某说,张某只是参加婚宴,并非帮工。

  协商不成,张某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安某一家告上法庭,索赔8万元。

  通许县法院当庭作出宣判:张某作为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有控制和注意意识,然其过量饮酒,并乘坐酒友驾驶车辆,最终丧命,完全是其本人过错,安某一家不应承担责任。但依照公平责任原则和从维护公序良俗的角度考虑,安某夫妇毕竟是张某前去参加婚礼的直接受益者。判决安某夫妇从道义上赔偿张某亲属精神抚慰金2万元。

  判决宣读后,安某不服,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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