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哲学硕士考上公务员文秘职位被指无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2日02:38  新京报

  本报讯 “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有黑幕?”近日,一则以此为标题的帖子成为各网络论坛热帖。该帖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的住房保障办公室招考公务员,专业要求为“法律、中文”的文秘职位,而一名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张某却顺利考试并获得第一名。

  该帖很快在各论坛引发热议,有网友质疑公务员招考的公平性,也有网友认为招考单位“不拘一格降人才”。

  昨日,北京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住保办的招录工作并无不妥。其称,查看张某自荐材料后,认为其学历和工作经验都符合该职位要求,因而通过了资格审查。

  网帖:哲学硕士考上文秘职位

  这则“不符合2009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相关职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居然顺利参加公务员考试还考了本职位第一名”的帖子,由网友“so crazy”于5月28日发表于猫扑论坛,之后被多个网站论坛转载。

  网帖内容显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2009年上半年公务员招考成绩中,考取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文秘职位第一名的张某,为中央党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而该职位专业要求为“法律、中文”。发帖人认为,张某不符合该职位报名条件。

  考生:资格经过住保办审查

  北京市2009年上半年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显示,张某报考的住保办综合处文秘职务,报考要求是法律或中文专业的考生。

  记者查询北京市住建委的成绩公示,显示该职位有6人竞争,其中张某成绩排名第一。

  张某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表示,网帖内容属实。但他称,自己通过住保办的资格审查并无黑幕,而是对方认为他的学历和工作经历符合该职位要求,才给了他参加考试的机会。对此,北京住保办相关负责人予以证实。

  前日,北京市住建委人事处工作人员称,此次公务员招考工作“已经结束”。张某也表示,自己已经通过录用体检,“即将签协议”。

  ■ 回应

  住保办:哲学也可从事文字工作

  市人事局公务员处负责人称用人单位有解释权

  “文秘主要从事文字工作,哲学也可以。”对于网友的质疑,北京市住保办人事干部关女士表示,2009年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后,考生张某曾主动致电咨询报考资格。当时他表示,自己本科专业是建筑学,并且具有在基层从事文秘工作的经验,非常符合该职位要求。相关负责人调看、核实其简历后,认为其学历、工作经历符合招考职位工作要求,通过了其资格审查。

  关女士认为,住保办的招录工作并无不妥,张某的几轮考试成绩,也证明他是有能力的。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人事处了解到,公务员招考的用人计划、专业要求及资格审查等都由具体用人单位自行负责,相关解释权也在用人单位。

  北京市人事局公务员处高处长表示,已公示的内容和要求不能进行更改或调整,对于考生资格,用人单位可围绕公示内容进行审查和解释。

  当事考生:如必要将追究发帖人

  认为对方详细公布了个人信息,对自己名誉造成了伤害

  “文史哲不分家嘛。”前日,考生张某向本报记者表示,自己有资格报考该职位。他说,自己本科专业为建筑学,毕业后曾先后在北京市规划委石景山分局和密云县的基层乡镇任职,具有与住房、建筑相关的工作经验。

  考生张某认为,文秘工作强调的是应聘者的文字能力,而自己不仅有建筑学专业背景,又有基层机关文秘工作经验,非常符合该职位要求,所以尽管《招考简章》上的专业要求为“法律、中文”,自己还是打电话向住房保障办公室咨询了报名资格,并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报名参加考试。

  张某说,网上的“质疑帖”详细公布了其个人信息,发帖人在未弄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对其名誉造成了伤害。他表示,如有必要,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版稿件采写 本报记者 甘浩 蓝筠

  ■ 说法

  “公务员招考应放开专业限制”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竹立家教授称,公务员招考过程中,只要考生通过了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参加考试就无可非议。

  竹立家认为,资格审查主要是针对考生学历方面,对于考生专业方向的要求,只要符合大方向就行。

  “对所有的考生是否公平,资格审查这一关并不是主要问题。”竹立家称,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等考试环节,这才是体现考生个人能力、综合素质的地方,招考单位也是据此择优录取。

  竹立家称,目前很多单位招考公务员时,都设立了专业方向,但从实际发展来看,除了部分特殊或技术性岗位需要专业限制外,大部分公务员岗位都应该放开专业限制,这样既可保证公平性,也可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多优秀人才备选。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公务员 考试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