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林良田 实习生 刘丽)梅州市平远县纪委副书记林海驾车失控导致二死八伤一案有了新进展。昨日平远县人民政府信息网通报:林海醉酒驾车,避让行人措施不当,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林海已被停职并执行逮捕。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一直未向媒体公布事故处理结果。由于肇事司机的特殊身份,引起不少群众质疑。
昨日下午,平远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挂出了该事故的处理结果。据通报,经平远县公安局依法侦查查明:平远“6·8”交通事故属林海醉酒后驾驶粤MY0011小轿车,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时措施不当,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肇事司机林海涉嫌交通肇事罪。6月12日,经平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平远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海执行逮捕。6月12日,经梅州市有关部门同意,对林海作出停止履行工作职责的决定。目前,该事故死者尸体已火化,相关善后事宜处理完毕。伤者病情稳定,1名伤者已于6月11日下午出院。
林海究竟喝了多少酒?事故发生后,平远县交警大队抽取驾驶员林海血液检材,经梅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检出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164.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有关专家估算: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