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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列车员捆绑丢弃续:铁路局认为无过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3日09:03  云南网

  林大爷在火车上被乘警捆绑状告昆明铁路局一案,昨天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二审。

  2008年6月29日,回家探亲的林大爷在列车上出现异常,乘警及列车乘务员用胶带将林大爷的手、脚与身体捆绑在一起,之后将其抬至曲靖火车站广场外的人行道上。事发后,林家人将铁路局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乘警的行为构成侵权,并和老伴一起分别提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一审法院判决:铁路局向林大爷公开书面道歉,驳回林家其他诉讼请求。此后双方不服判决,双双提起上诉。

  昨天的审理中,林大爷的代理人蔺文才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自相矛盾:此前铁路局就此事件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这说明铁路局有过错。其次,列车员将林大爷捆绑后丢弃在街头,行为已侵犯了老人的名誉权。“如果铁路局没有过错,就不该承担诉讼费,为什么还要承担一半?”林家人要求中院支持包括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昆明铁路局的代理人则认为,林大爷在列车上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工作人员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安全,对林采取相应措施,其主观上无过错,行为不违法,没有对林大爷的人身自由权及名誉权构成侵害。请求昆明中院驳回林大爷夫妇的所有诉讼请求,并让林家人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

  法庭将择日宣判。

  记者孙文洁 (都市时报)

  事件回顾:

  林国祥和老伴坐火车来云南看儿子,到站后他却被胶带捆绑着送下了火车。乘务人员称在车上其“行为异常”;林国祥和老伴却认为工作人员的粗暴行为侵害了他们的人身和名誉权,遂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院。日前,官渡法院一审判决市铁路局以书面形式向老两口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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