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首都机场12名内部人员与蛇头协同作案,分8次帮13人偷渡至加拿大。昨天,认定其构成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包括上述12名内鬼在内的18名被告人,在市二中院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缓刑不等的刑罚。
昨天10时,宣判开始。审判长用了约30分钟的时间宣读了长达70页的判决书。
判决书查明: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由蛇头卢建明、北京边检总站工人周壮、首都机场航空安保公司通道班副班长刘海兵、国航摆渡车司机方建等人组成的偷渡团伙,共作案8次,欲组织26名偷渡客偷越国境。其间,因遇边防检查等原因,他们仅成功4次,并将13名偷渡人员运送至加拿大。
2月10日此案一审开庭时,方建等10名被告人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其他8名被告人中,卢建明否认自己是“蛇头”,称自己没有组织过偷渡,只是幕后“蛇头”郑德端的马仔。其余的周壮、刘海兵等人,则对检方指控的参与偷渡次数等提出了异议。
法院最终认定,卢建明等18名被告人均已构成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其中,涉案的3名韩国留学生因具有认罪、悔罪等情节,且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轻,故对他们适用缓刑。
■偷渡流程图
蛇头卢建明、郑德端(在逃)负责联系偷渡客,并收取每人数十万元的偷渡费。
偷渡客到京后,由周壮等人安排他们搭乘有机场特别通行证的国货航工作车混入机场停机坪。
与此同时,蛇头雇佣的外籍人士通过正常的登机手续,与普通乘客一同乘坐摆渡车到达机场停机坪。
随后,这些外籍人士趁乱将自己的登机牌交给偷渡客,让后者冒名登机。
最后,国货航工作车将替换下来的这些外籍人员带出机场停机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