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黄学民 通讯员 王嫣 汪梅花)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一事故当事人因对交警事故认定不服,遂诬陷民警酒后处理有失公道,大闹现场。随后,事故当事人纠集人员围住警车。
事发5月26日22时30分许,宝安区石岩镇浪心村创富电子城路段发生小车碰撞。民警陈敬良认定司机杨某驾驶的粤B/P80XX号牌小车负事故责任,开具了《事故认定书》。
司机杨某对事故认定不服,便诬陷民警喝酒后来处理事故有失公道,并纠集人员围住民警的警车不让离开现场。
宝安交警大队领导对陈敬良当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证明没有酒精含量。杨某对结果仍不接受且继续阻碍执法,引起现场上百人围观。
陈警官为避免现场失控,同意了杨某血样检测的要求。于是专程赶来的医务人员当众抽取血样并送鉴定所。结果仍未发现陈敬良血液中含酒精。
深圳市交警局维权办协调有关部门,于6月16日对杨某以妨碍公务罪,予以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