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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硕士恋爱受阻锤杀双亲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3日01:35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燕

  因恋爱受阻,25岁的海归硕士在一个黄昏举锤击杀父母,最终父死母重伤。昨天,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曹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3年7月,因为在国内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曹磊留学澳大利亚。2008年5月,25岁的曹磊带着硕士学位归国,同时还带来了一个女朋友小琳。小琳在国内某大专读书,2007年通过网络与曹磊相识并相恋。

  儿子归国让曹磊的父母高兴异常,然而却对小琳诸多不满。在曹磊父母眼里,大专学历的小琳是个外地人、身高仅有1.55米,学历、身高、家庭背景,这三点完全配不上自己的宝贝儿子。为此,曹磊与父母多次发生冲突。

  2008年9月23日,父母又提起曹磊与小琳的事情。争执中,曹磊的父亲拿出榔头称若曹磊不答应分手就自杀,并向自己头部敲了下去。根据曹磊的说法,此时他冲上去夺下了父亲的榔头却发现父亲锤得并不重。而之后发生的事情让曹磊彻底失去了理智。“我夺下爸爸的榔头后,妈妈从另外一间屋冲进来叫父亲别自己锤自己。”曹磊说,父亲自己锤自己头的声响并不大,在隔壁的母亲不可能听到,这时他心里闪过“苦肉计”三个字。于是,失去理智的曹磊持榔头猛击父母头部数下,致父亲当场死亡、母亲重伤。

  事后,曹磊意识到事态严重。“我当时就想着和小琳在一起,如果被公安机关知道了,我就不能和小琳在一起。”于是,在锤杀父母后,曹磊将家中抽屉翻乱,把父母手上的手表、家中数万元的现金等值钱物品藏起来,并洗干净榔头。

  做好一切之后,曹磊拨打110报警并以报案人、被害人家属的身份做了第一份笔录。警方勘查现场后排出了外人谋财可能,将曹磊列入重大嫌疑人名单。

  法院审理认为,曹磊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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