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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幼女被迫卖淫案7名嫌犯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6日08:11  四川新闻网

  5月28日,本报以《12岁幼女卖淫,“把门人”竟是亲老汉》为题,独家报道乐山市夹江县三轮车夫诱导幼女卖淫一事,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近日,记者从夹江县公安局获悉,包括幼女小梅父亲刘金(化名)在内的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夹江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至此,幼女卖淫事件的真相也随之浮出水面。

  时隔一月7人被逮捕

  “你因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现对你宣布执行逮捕。”6月19日下午,夹江县公安局看守所内,听到逮捕决定,刘金顿时声泪俱下,懊悔不已。随后,涉嫌介绍卖淫的刘某、干某、宋某和涉嫌嫖宿幼女的周某、王某、杨某也被执行逮捕。

  5月21日晚,刘金等4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面对警方的审讯,几名嫌疑人仍然心存侥幸,百般抵赖,但经过夹江警方多方调查取证,4名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终于崩溃,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5月26日,警方继续出击,将涉嫌嫖宿幼女的周某抓获;6月3日、4日,又连续抓获涉嫌嫖宿幼女的王某和杨某。

  接客4次获利200元

  11年前,正蹒跚学步的小梅(化名)便跟着父亲刘金来到夹江谋生。刘金靠打零工、踩人力三轮车维持两人生计,日子过得颇为清苦。今年2月,小梅因学习成绩较差自动辍学,刘金便让小梅到理发店当学徒。

  2月底的一天,刘金与好友干某在闲聊中说到踩三轮车太辛苦,干某便建议让刘金的女儿小梅卖淫挣钱。出乎干某意料,在犹豫了一会儿后,刘金竟然接受了这个提议,并和干某一起去说服女儿。年仅12岁的小梅一直信任、依赖父亲,见父亲提出要求,不谙世事的她便顺从地答应了。此后,刘金又以给好处费为承诺,先后拉拢踩人力三轮车的朋友刘某和宋某帮忙物色“客人”。

  一个靠出卖幼女身体赚取可怜利润的团伙就这样秘密形成。3至5月,犯罪嫌疑人干某、刘某、宋某先后介绍了10个他们认为“信得过”的客人到刘金家中嫖宿小梅。其中犯罪嫌疑人周某、杨某各嫖宿1次,犯罪嫌疑人王某嫖宿2次。另外几人一见小梅是幼女,便借故离开了。

  肮脏的交易中,犯罪嫌疑人宋某获利20元,刘某获利40元,刘金从中获利200元。

  林海本报记者钟成甲文/图(三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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