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盗窃来的车辆改装喷漆装扮成警车后,穿着买来的警服,拿着偷来的警用对讲机、手铐、警用强光手电筒、催泪喷射器等装备,窃贼便开始大摇大摆地在省城外环路上大肆“执法”,以超重、闯红灯为由对开车的驾驶员进行罚款处罚。 (王为民 记者 雷强)
盗警车引发邪念
2008年12月10日夜,家住舒城县的王辉窜至合肥市瑶海区侨康苑2栋楼下,准备伺机实施盗窃。在寻找作案目标时,他突然看到楼下停着一辆白色交警面包车,车内有警用装备。见此,一个念头在王辉脑中形成,砸警车盗取警用装备后,自己冒充警察。
见四下无人后,王辉便将副驾驶位置的车窗玻璃砸碎,打开车门,从车内盗得黑色警用对讲机一台、黑色理光牌数码相机一部、黑色警用强光手电筒一只、警用手铐一副、黑色伸缩警棍一根、黑色催泪喷射器一罐、白色多功能警用腰带一根(上述被盗窃物品经合肥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4737元)、白色警用大檐帽一顶、黄色警用反光背心一个、交通警察执法手册一本、公安交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一本、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一本及一双白色皮尔卡丹运动鞋。而后王辉将上述赃物藏匿于租房处。
被盗车辆摇身一变成警车
2008年12月13日夜,王辉窜至合肥市蜀山区淝滨小区内,王辉看到该小区的路边停着一辆白色长安之星面包车(车牌号为皖A288××),其将该车车窗玻璃砸碎,进入车内,将该车盗走(该车经合肥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27700元),在路上王辉将该车车牌卸下后扔掉。
王辉经过盗窃得到大量交警的警用装备及白色长安之星面包车后,又在合肥市张洼路附近的军用品商店购买警服及警用符号,将盗窃来的白色长安之星面包车在合肥市桃花社区附近一钣金喷漆店改装成警车,并用盗窃得来的公安交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作样本,在合肥市双岗附近一小印务店印刷公安交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100本,并通过办假证的伪造了两块皖A0682警车牌(后安装在改装的警车上)、合肥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的印章。随后王辉自2008年12月中旬以来,多次穿着交通警察制服,携带警用装备,开着其改装的警车,在合肥市四里河路与北二环附近,冒充交通警察,拦住经过合肥市四里河路、北二环路开车的驾驶员,以超重、闯红灯为由对驾驶员进行罚款处罚,骗得赃款2000元左右。
假交警撞上真警察
2008年12月31日17时30分左右,王辉再次到合肥市四里河路与北二环路附近冒充交通警察作案时,被合肥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发现,王辉企图驾车逃跑,被巡逻民警抓获,并当场缴获伪造的警用面包车一辆(皖A0682警)、伪造的交通警察制服一套、黑色警用对讲机一台、黑色警用强光手电筒一只、交通警察执法手册一本、公安交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一本、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一本,伪造的公安交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100本等作案工具。
2009年2月27日庐阳区公安分局侦查人员经侦查得知王辉在合肥市桃花社区的租住房,并依法对其租住房进行了搜查,在其租住房内搜获黑色理光牌数码相机一部、警用手铐一副、黑色伸缩警棍一根、黑色催泪喷射器一罐、白色多功能警用腰带一根、警服一套及一双白色皮尔卡丹运动鞋。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获悉,该案已被正式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