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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丰 实习生 龚菁琦) 涉嫌挪用公款200余万元,统一公司原主管王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7年。王某不服上诉。昨日,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检方指控,2006年4月到2007年11月间,任武汉统一食品有限公司业务主管的王某,制造虚假出货单从统一公司出货,私自以低价将货物卖给商户喻某,并将所得货款存入自己账户,涉嫌挪用资金200余万。
王某坚称并未挪用公款,称200多万元的缺口中,出货亏损了80多万,而其余的100多万元则是公司应当报销而暂未报销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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