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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制止插队遭报复被打破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1日03:4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 李先生取钱时制止加塞儿者,到市场购物时遭到对方报复,被打得肾破裂。他认为市场管理不善,告上法庭索赔22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认定市场管理方应负一定责任,判决补偿李先生8000元。

  李先生在去年起诉时称,2007年10月12日上午,他来到东五环商品市场附近的银行。前来取钱的人很多,大家都自觉排队等候。此时突然进来一名男子,加塞儿在李先生身后。

  排队的人不答应,与他争吵起来,李先生教训他要自觉排在队尾。附和李先生意见的人越来越多。男子恼羞成怒,用手指着李先生说“你等着我的”,愤然离开。

  李先生取钱后,来到东五环商品市场准备买东西。他刚进市场几分钟,一辆车也开进市场,追上李先生停下。此时车上下来三名男子,对着毫无防备的李先生一顿暴打。“他们将我打倒在地,连踢带踹的。”李先生回忆说。

  大约40秒后,三男子开车离去。李先生注意到,打自己的人中,就有那名取钱加塞儿者,于是电话报警。随后,公安机关申请了对此事的立案调查,但是打人者一直没有落网。

  到医院检查后,李先生被诊断为“左肾破裂”,后来做手术切除了左肾,经鉴定构成了七级伤残。去年,李先生将东五环商品市场告上法庭,“我在挨打时,离现场只有几十米远的保安看到,却没有采取任何制止或救治行为,”要求市场方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等22万余元。

  对此,东五环商品市场管理方认为,打李先生的不是市场的人,所以市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而且事发后,市场保安曾经到场询问李先生,但对方表示不需报警不需救助,所以保安才没采取其他行动。

  但当天的监控录像并未支持市场管理方的说法。在不到一分钟的录像中,只有李先生挨打的镜头,并没有保安过去询问的内容。

  法庭审理后认为,李先生在市场内步行时遭人殴打,时间极为短暂,市场确实无法防止或制止。但事发时李先生在市场范围内,被殴打后该市场没有协助李先生就医治疗。虽然市场的不作为行为并非是李先生受伤的直接或间接原因,但考虑公平原则,市场应给付适当补偿。所以,法院酌定判决东五环商品市场补偿李先生8000元。

  判决书生效后,东五环商品市场没有给付李先生补偿款。近日,李先生已经就此事向朝阳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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