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两名村官私分3万社会抚养费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3日02:12  汉网-武汉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 余敬海 记者 刘丰 实习生 龚菁琦)竹山县宝丰镇两名村官私分3万元社会抚养费。昨悉,两人分别被竹山县法院判刑。

  张某、陈某原任竹山县宝丰镇某村支部书记和村文书。2006年下半年,二人在协助镇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私分3万元。事后两人怕事情败露,又企图做假账蒙混。

  竹山县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贪污罪,因坦白认罪并积极退赃,遂从轻处罚宣判缓刑。

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贪污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