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买了毒品后却发现纯度不够,买家和卖家互相邀人在南滨路械斗。昨日,械斗中的两个漏网之鱼在市五中院受审。
2007年7月25日,南岸区南滨路发生一起群殴事件。警方事后查明,董某从毒贩刘浩处购买毒品麻古后,认为纯度不够,要求其在南滨路附近解决。
事发当天凌晨,见“中间人”协调未果,董某和兄弟伙将刘浩驾驶的轿车包围,对车身以及车内人员进行砍杀,造成刘浩当场死亡,车内其他人受伤。
案发后,警方将董某等3人抓获,而犯罪嫌疑人苏某和罗某在逃。2008年,法院以3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董某等3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1年以及有期徒刑4年。不久,警方在巫溪县和云南省昆明市将苏某、罗某抓获。
记者 莫雪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