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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麻醉手术出意外成植物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15日14: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王晓云报道:颈部甲状腺长了一个肿块,到医院接受切除手术,岂料手术后竟成了植物人。为此,患者甘女士的丈夫将医院告上法庭。昨天下午,越秀区法院对此案公开审理。

  据患者的丈夫介绍,甘女士两年前发现自己的颈部长了肿块,于是到某三甲医院求诊。两天后,在医院接受了“甲状腺双侧全切除手术”。据医院的麻醉记录显示,当患者被麻醉半小时,手术刚要开始时,甘女士的心率从每分钟80次增加到每分钟160次。过了5分钟,甘女士心脏停止跳动,医生马上停止手术,进行抢救。尽管最后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但甘女士却未能恢复意识,变成了植物人。

  如今,甘女士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只有低级的神经反射,靠输入流质的营养物质维持生命。

  事后,甘女士的家属和医院进行过协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5月,甘女士的丈夫将实施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护理费、继续治疗费用等共计99万余元。

  原告认为,甘女士的昏迷是由医院的医生在手术期间管理不到位,操作失误而导致。手术前,医生没有和患者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同时,手术记录当中的麻醉方式为气管内麻醉,而麻醉记录中的麻醉方式则是静脉全身麻醉。原告还认为,在甘女士心跳加速后,医生没有及时停止手术;手术后,医生也没有留下使用过的麻醉药物。

  对此,医院的代理律师法庭上辩称,甘女士在手术中出现的心率增快,属于麻醉意外。医务人员在诊疗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发生。

  在法庭上,医院要求对案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一要求却遭到了原告的反对。

  原告的代理律师称,广州市医学会于2003年受理医疗事故鉴定178件,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仅为4件。他坦言,原告方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太信任,害怕出现“以鉴代审”的状况。

  审判员表示,此案开审前必须要做一份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将成为证据的一部分。越秀区法院将委托中华医学会做一个鉴定,等结果出来后对此案再作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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