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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受贿助村民骗补偿款造成1600万损失

  受贿渎职拆迁办主任坐牢5年半

  身为街道办事处拆迁办主任,却利用职务之便,让他人凭借伪造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和安置房,事成后,再收受当事村民的“感谢费”。从2006年6月至2007年初,他用上述手段让数名村民如愿以偿,给国家造成1610余万元损失。近日,成都成华区双水碾街道办事处原拆迁办主任陈悦廉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其全部违法所得被追缴。

  市民举报拆迁办主任被传唤

  去年6月,成华区检察院接到市民举报:成华区双水碾街道办事处拆迁办主任陈悦廉有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的行为。收到线索后,检方展开调查。很快,陈悦廉被检方传唤。经过审讯,陈悦廉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2005年9月,成都一家公司与双水碾街办签订委托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协议,委托双水碾街办对双水碾村2-8组全部征用土地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随后,双水碾街办确定时任街办城管科长的陈悦廉为双水碾街办拆迁领导小组成员、拆迁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完成拆迁工作。

  去年3月15日,双水碾街办成立拆迁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悦廉任主任。在担任拆迁办领导期间,陈悦廉数次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和安置房。

  纵容造假获取好处费数万元

  经查实,2006年6月,双水碾村2组村民蔡某持伪造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找到陈悦廉。在公示中,陈悦廉明知使用权证是伪造的,但在蔡某当面表示事后要向其表示感谢后,陈悦廉为蔡某作了安置补偿。最终,蔡某获得安置补偿费、过渡安置费15万余元,合同约定安置70平方米房屋2套。事后,陈悦廉收受蔡某“感谢费”现金1万元。

  此后,陈悦廉先后数次帮助找他办事的人骗取国家安置补偿款和安置房,并在事后收取当事人“感谢费”数万元。

  受贿渎职拆迁办主任犯两罪

  法院认为,陈悦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其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故意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介绍,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包括蔡某在内的多名被拆迁户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成华检法记者张实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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