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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男子持刀劫持人质并袭警被击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1:26  华龙网-重庆晚报

  持刀劫持人质,叫嚣引爆炸药,经劝说无效

  本报讯 7月23日上午,长寿区某公司发生一起歹徒持刀劫持人质暴力索债案件。长寿区公安局调集警力赶赴现场,经过近3个小时工作,人质安全获救。处置中,犯罪嫌疑人朱某持刀袭击民警,民警依法开枪将其击伤。朱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当日9时许,长寿区公安局接到报警:长寿区益民街某公司工程部办公室内,有一名歹徒持刀劫持人质。接到报警后,区局调集刑侦、治安、巡警和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民警侦查发现:一中年男子手持长约30厘米的尖刀,将该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某劫持在工程部办公室内;该男子还手持一包裹状物品,自称装有“炸药”,扬言中午12时前拿不到30万现金,就杀死人质,引爆炸药。

  民警现场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朱某现年46岁,涪陵区人,此举系替其堂兄讨债。据了解,朱的堂兄与公司曾有经济纠纷,但经法院审判,朱的堂兄败诉。

  为平息朱某情绪,在近3个小时现场处置工作中,民警反复劝说朱某,进行法制教育。但朱情绪激动,扬言要立即引爆炸药。

  12时许,朱某劫持人质李某准备离开现场。在民警合围下,李某趁机安全脱逃。民警立即向朱某表明身份,并鸣枪示警,令其放下炸药和凶器。但朱某不听警告,反而手持尖刀和“炸药”扑向民警。危急关头,现场民警依法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后朱某送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民警在朱某携带的包裹物上发现了爆炸引线。包裹内物品已送有关部门检验。

  案件处置过程中,长寿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参与处置,并认定:现场民警处置程序及使用武器合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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