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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制电视炸弹报复情敌误炸他人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3:07  京华时报

  据《华商晨报》报道 本想炸死情敌,用电视伪装的炸弹却误炸送货司机的家人——近日,锦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死刑。

  1992年,李某一家到北镇某采石场打工,由于吵架,他将妻子韩某赶出家,而妻子当天就与邻村的郝某发生了两性关系。李某在法庭上供诉说,虽然他和妻子又生活在一起,但对郝某怀恨在心。此后,李某窃取了民用炸药数十管及电雷管、导火索等爆炸物品,准备报复。

  今年1月3日,李某家电视机坏了。李某将炸药及电雷管制作成爆炸装置装入电视机内。他以50元的价钱雇赵某,谎称自己是郝某亲戚,让赵某把电视送去。不料郝某拒绝收下电视。

  赵某将电视拉回家。1月5日,赵某的妻子姚某想检查电视是否能用,就接通了电源。结果电视爆炸,姚某7岁的弟弟被当场炸死,姚某被炸伤,送医途中死亡。警方将欲潜逃的李某抓获。

  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误炸”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动机和目的,不构成爆炸犯罪。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所实施的爆炸行为,虽看似针对郝某个体,但对该爆炸装置的去向和发生爆炸的环境、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伤亡和公私财产的损失,采取放任的态度,造成严重后果,故此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近日,法院一审以犯爆炸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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