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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与自杀员工家属签协议支付36万抚恤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18:32  新华网

  新华网深圳7月27日电(记者彭勇) 广受关注的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有了新的进展:经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法医鉴定,孙丹勇死因为高坠自杀死亡,身体除高坠伤以外无其他损伤。目前,富士康科技集团已经与孙丹勇的家属达成初步抚恤及赡养协议。

  据悉,孙丹勇父母提出的抚恤款36万元已由富士康支付。此外,富士康还将代替孙丹勇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在两位老人有生之年,每年将为他们提供3万元的赡养费用。

  富士康科技集团行政总经理暨商务长李金明说,无论多少金钱都不能挽回一个逝去的年轻生命,富士康对孙丹勇自杀事件感到惋惜和痛心。近期,富士康高管将参加孙丹勇在云南老家的葬礼。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

  李金明称,作为一个员工超过60万人的企业,富士康一直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一方面通过企业内部的广播、电视以及杂志,广泛宣传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另一方面,对于情感纠纷、工作压力等员工普遍遇到的问题,富士康设立了专门的心理咨询热线、咨询室和宣泄室,并配备了专业人员进行疏导。未来,富士康将进一步加大投入,争取为员工搭建一个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服务平台。

  据悉,7月16日凌晨,在富士康工作的孙丹勇从12楼跳楼自杀。原因是他负责邮寄给苹果公司的16部iPhone样机少了一部,在接受公司调查期间,孙丹勇跳楼自杀。有网帖表示,孙丹勇在接受调查时遭到不公正待遇。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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