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7月28日消息 (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王蓓 张威维) 今年5月,浙江省慈溪市发生了一起自行车撞死人的事件。昨天,宁波市慈溪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林平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2009年5月12日,家住浙江省新昌县的张林平骑自行车沿慈溪市周巷镇小安公路由北向南行驶,相遇时不慎与同向步行的邵彩娥发生刮擦,邵彩娥摔倒,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邵彩娥系颅脑外伤死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认为,被告人张林平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林平赔偿死者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3万余元,在刑事案件庭审过程中,死者邵彩娥家属代表向法庭提交《谅解书》,表示根据被告人事发后悔罪及其他表现,请法院在量刑时给与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