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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大字报列出债务明细及被追债者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30日04:30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29日讯 (记者黄智义 实习生 郭笃帅衣朝晖)昨天傍晚,家住闫千户小区1区的胡先生回家,发现院门口的墙上张贴着大字报,上写“向王XX讨债要钱”,上面列有详细的“债务”,并有他妻子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现场:露骨“讨债帖”引发争议

  昨天傍晚7点左右,记者来到闫千户小区1区一居民楼下,发现很多市民正在看墙上的一份大字报。

  记者看到,这大字报其实是“讨债帖”,上写“向王XX讨债要钱”。“讨债帖”一共两页,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明了王XX所借的每一笔钱数,并说明了这些钱的用途。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债务有好几万元。尤其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讨债帖”上还有王XX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旁边写有“大流氓”字样。一居民告诉记者,王XX就住在该居民楼内。一男子说:“这太狠了吧,说这么详细?这算不算侵权啊?”另一男子则表示,如果所说属实,张贴大字报倒是一种办法。记者来到王XX家门口,敲了半天门,没人应答。看来,王XX不在家。后来,有人将大字报撕掉了。

  求证:“欠债人”丈夫声称不欠债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王XX家门口,仍无人在家。后来,记者在派出所门外见到了前来反映情况的胡先生。

  胡先生告诉记者,王XX是他的妻子。昨天傍晚,他下班回家,走到院门口时,看见一群人围着几张纸看。他很纳闷,就走过去看,发现上面写有妻子的一些隐私,还有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他很生气,马上报了警。胡先生说,他已经有了怀疑对象,但他和妻子都不欠对方钱,对方涉嫌污蔑。据了解,他的妻子受了很大的打击,一度曾想自杀。胡先生还为此请了一名律师,他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说法:如失实,构成侵权

  胡先生所请的律师姓崔,他告诉记者,不管贴大字报的人是谁,其行为已经侵犯了王XX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的律师胡春雨。他告诉记者,如果纸上的内容属实,不算侵害王XX的名誉权;如果纸上的内容不属实,那就是随意捏造,侵害了王XX的名誉权。公开别人的身份证号和照片属于过激行为,侵害了王XX一定的隐私权,但这还要根据内容的属实与否来具体判断。

  胡先生表示,一旦派出所调查出张贴大字报的人是谁,他将起诉对方。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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